2020年9月21日,泛亞微透(688386)發布了招股說明書。在其176頁,關聯方——偶發性關聯交易中披露:
2017 年 3 月 28 日,常州市武進區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向發行人原子公 司泛亞汽車出具了《納稅評估稅務事項通知書(納稅人自行補正)》(武國稅稅通 [2017]22517 號),泛亞汽車因 2013 年、2014 年不符合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 惠的條件等原因,應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補繳企業所得稅 212.83 萬元及相應 滯納金。因上述通知的出具時間與要求補繳稅款的截止時間間隔較短,為避免補繳稅 款對流動資金造成影響,發行人委托泛亞汽車時任法人代表昌建忠,代泛亞汽車 補繳了上述稅款及滯納金合計 304.32 萬元。2018 年,泛亞微透已向昌建忠清償 了前述借款的全部本金。2020 年 3 月,發行人已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 準利率計提并支付了利息 25.02 萬元。
結合泛亞微透的情況,我們分析一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
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在實際中,經常出現的問題為:
1、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缺乏創新性、獨特性;
2、收入占比不夠;
3、研發費用歸集不合理、占比達不到相應的標準。
參考依據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