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虛擬電廠意義重大,如何推動虛擬電廠發展
總結與建議
首先,發展虛擬電廠意義重大。一是可以提高電網安全保障水平。當前我國中東部地區受電比例上升、大規模新能源接入、電力電子裝備增加,對電力系統平衡、調節和支撐能力形成巨大壓力。將需求側分散資源聚沙成塔,發展虛擬電廠,與電網進行靈活、精準、智能化互動響應,有助于平抑電網峰谷差,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可以降低用戶用能成本。從江蘇等地試點看,參與虛擬電廠后用戶用能效率大幅提升,在降低電費的同時,還可以獲取需求響應收益。如江蘇南京試點項目平均提升用戶能效20%;無錫試點項目提高園區整體綜合能源利用率約3個百分點,降低用能成本2%,年收益約300萬元。三是可以促進新能源消納。近年來,我國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2019年新增風電、光伏裝機5255萬千瓦,占全國新增裝機的62.8%,但部分地區、部分時段棄風棄光棄水現象仍比較嚴重。發展虛擬電廠,將大大提升系統調節能力,降低“三棄”電量。四是可以節約電廠和電網投資。我國電力峰谷差矛盾日益突出,各地年最高負荷95%以上峰值負荷累計不足50小時。據國家電網測算,若通過建設煤電機組滿足其經營區5%的峰值負荷需求,電廠及配套電網投資約4000億元;若建設虛擬電廠,建設、運維和激勵的資金規模僅為400~570億元。
其次,當前發展虛擬電廠還存在以下幾個突出問題。一是認識不到位。目前,我國虛擬電廠處于起步階段,其組織、實施和管理基本上還是沿襲需求側管理的舊模式,沒有樹立起將需求側資源和供給側資源同等對待的理念,沒有形成體系化、常態化工作機制,沒有下定持續推進的決心。二是管理部門不明確。虛擬電廠屬新業態,目前遵循的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住建部、國資委、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于2017年發布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但牽頭部門不明確,管理職能有交叉,協同發力不足。三是規范標準不統一。國家層面沒有相關文件,潛力巨大的分布式發電無法進入,限制了虛擬電廠發展空間。沒有虛擬電廠的國家、行業標準,各類設備及負荷聚合商的通信協議不統一,數據交互壁壘高、不順暢,增加了建設難度和成本。四是激勵和市場化機制不到位。目前,僅有8省市出臺了支持政策,但激勵資金盤子小、來源不穩定,難以支撐虛擬電廠規?;l展。各地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和現貨市場建設中,除華北地區開展小規模試點外,沒有將虛擬電廠作為市場主體納入。
綜上,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推動虛擬電廠發展:
一是盡快啟動虛擬電廠頂層設計。建議由國務院層面出臺《虛擬電廠建設指導意見》,明確虛擬電廠定義、范圍;積極培育“聚合商”市場主體;建立虛擬電廠標準體系;明確能源主管部門牽頭建設虛擬電廠。
二是加快實施虛擬電廠“新基建”。政府部門統籌規劃,充分引入華為、騰訊、阿里等先進信通和互聯網平臺企業,搭建虛擬電廠基礎平臺。聚合商在基礎平臺上建設各類運營平臺,為廣大用能企業提供一攬子智慧能源服務。
三是加快完善激勵政策和市場化交易機制。豐富虛擬電廠激勵資金,來源可包括尖峰電價中增收資金、超發電量結余資金、現貨市場電力平衡資金等。加快完善虛擬電廠與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的銜接機制。
四是推進虛擬電廠高質量規?;l展。應考慮將發展虛擬電廠納入各級“十四五”能源規劃并進行考核。建議在全國范圍復制推廣虛擬電廠的“江蘇模式”。“江蘇模式”主要特征有兩點:一是政府主導平臺建設和運營,提供公平、開放、免費服務;二是社會資本主導虛擬電廠建設和運營,培育了數目眾多的市場化“聚合商”,實現了技術快速迭代、成本快速下降。同時支持江蘇結合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進一步提升虛擬電廠發展水平。
原文首發于《電力決策與輿情參考》2020年7月31日第29、30期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作者:王冬容(中電國際政策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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