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能源市場交易模式
根據《通知》及《補充通知》,分布式交易分為3種模式,各地可根據情況采取一種或多種。
直接交易模式:分布式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進行電力直接交易,向電網企業支付“過網費”。國家政府度電補貼降低10%及以上。
(注:單體容量≤20MW,度電補貼降低比例≥10%;20MW<單體項目容量≤50MW,度電補貼降低比例≥20%)
代理交易模式:分布式發電項目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電網企業扣除過網費后,將售電剩余收入轉付給分布式發電項目單位,國家政府度電補貼降低10%及以上。
全額收購模式:電網企業根據各類發電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電量,國家對電網企業的度電補貼扣減配電網區域最高電壓等級用戶對應的輸配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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