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是否具有強制性分類
根據是否具有強制性,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可分為強制性(或稱
履約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自愿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強制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目前國際上運用最為普遍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強制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經為《京都議定書》中強制規定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的國家或企業有效提供碳排放權交易
平臺,通過市場交易實現減排,其中較為典型或影響力較大的有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UETS)、美國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RGGI)、美國加州總量控制與交易體系(California Cap &Trade)等。自愿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多出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強化品牌建設、擴大社會效益等非
履約目標,或是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個人為抵消個人碳排放、實現
碳中和生活,而主動采取碳排放權交易行為以實現減排。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名詞擴展
碳中和:也稱“碳抵消”,是指用項目活動產生的減排額度抵消溫室氣體排放。碳抵消可作為配額使用,但有比例限制,如履約時可用一部分的
CCER 抵消排放量。
(2)根據市場類型分類
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類型分為一級市場、二級市場。
一級市場。一級市場是對碳排放權進行初始分配的市場體系。政府對碳排放空間使用權的完全壟斷,使用一級市場的賣方只有政府一家,買方包括下級政府和履約企業,交易標的僅包括碳排放權一種,政府對碳排放權的
價格有著極強的控制力。
二級市場。二級市場是碳排放權的持有者(下級政府和企業)開展現貨交易的市場體系。獲得碳排放權的下級政府和履約企業的數量是有限的,下級政府和履約企業獲得碳排放權后將同時獲得對碳排放權的支配權,因此二級市場的賣方也是有限的。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