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的煤電應該如何定位?
鄒驥:首先我主張限煤,我主張限制新增裝機容量,但煤電發電量和利用小時數允許在替代散煤時暫時的增長。
我的判斷是,第一,現有煤電裝機容量基本能夠滿足電力需求,一般電力不足主要還是在沿海地區,煤電可以提高發電小時數,還有潛力可挖的;
第二,確實電力需求也在上升,要加速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特別是在東部能源消費密集的地區。
在一個五年的時間尺度里,從固定資產投資角度,如果把投新增煤電的錢拿去在東部地區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微網加上儲能,東部是富裕地區,是有支付能力的。盡可能把新增的電量和電力負荷用新增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去滿足,一方面形成巨大市場規模去迭代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統,成本會被稀釋降低,它的規模就會進入一種良性循環。
同時裝備數字化的技術,讓電網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它也能夠緩解電力峰值的壓力。挖潛力是更經濟的做法,提高煤電的效率,經濟上、節能減排上都是有好處的,這就要有智慧的投資。
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必要走最簡單、最傳統,也是最不經濟、最愚蠢的做法,就是新增煤電裝機投資。
電力電量會上升大家有共識,但走哪條路去滿足不一樣。我們的能源革命趨勢、長期趨勢要有遠見,一定是要轉型的。如果投資煤電,有一大批今天的投資就會沉淀,過5年、10年沉淀率越來越高,算經濟賬,算環保賬都是不合適的。在能源基礎設施投資問題上一定要看長遠,要有遠見。然后眼下的運行,我們可以想辦法。
總結下來,“十四五”期間我覺得不新增煤電裝機容量的投資,這個關一定要把住,這樣就不會有新增沉淀成本,然后可以允許在“十四五”期間這五年中煤電電量可以上漲一些。現在煤電利用小時數低,這一塊的余地要用好。
不能一刀切說煤電不行,我認為新增裝機是絕對不行,投多少賠多少,但發電量和發電小時可以允許它往上漲,去替代去除的散煤,因為現在大量的煤電都是新的機組,所以盡管我主張將來全面發展可再生能源,但是我也認為要讓子彈再飛一會。
等再過10年、20年,煤電折舊計提的差不多了,銀行的貸款還的差不多了,而且那個時候可再生能源價格會更便宜,市場規模會更大,技術更穩定完善,儲能技術也在發展。那個時候再去淘汰煤電,就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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