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交易所的本質內涵
金交所的全稱是“金融資產交易所”(或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是指地方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綜合性金融資產交易服務
平臺,簡稱金交所。它與新三板一樣,屬于場外交易市場的一部分,設立的目的是為了豐富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金融資產交易所是從事信貸資產、信托資產登記、轉讓以及組合金融工具應用、綜合金融業務創新的金融資產交易市場。業務范圍涵蓋債務融資工具產品發行與交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債權資產交易、信托產品交易、保險資產交易、私募股權交易、黃金交易等,為各類金融資產提供從登記、交易到結算的全程式服務,為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提供承載
平臺,進一步集約和優化區域間信貸類金融要素資源配置。
金交所作為是指地方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綜合性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臺。同樣是做金融資產交易的專門場所,作為金融資產交易的日常,最終完成產融對接,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益補充。
金交所本質上是一種產權交易所,其特殊性在于交易品是金融資產或從金融資產中演化而來的產品。金融資產通常指下列資產及其收益權:私募債、定融計劃、融租資產、保理資產、貸款資產、債權、股權等。近幾年互聯網金融興起后,互聯網公司或者有實業背景的公司等牛得不要不要的股東,諸如百度、阿里、騰訊、平安都投資地方性金融資產交易所或交易中心。
金交所業務主要圍繞非標資產而展開金融資產交易業務。金融資產交易業務是金融資產交易所的本源業務,包括資產處置、國有金融資產掛牌交易、債權股權、融資租賃、保理資產等金融資產進行交易。舉例:定向融資計劃產品結構,定向融資計劃業務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伙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向特定投資群體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投融資產品。金交所首先對企業主體要求機構會員,其次需要對其財務報告、信用報告和資產情況進行嚴格審核,最后,審批后給予備案登記/或掛牌。
我國主要的金融資產交易所有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天津等金融資產交易所。
國務院批準的只有八家交易所
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股指交易)
4、上海期貨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
5、鄭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
6、大連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
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轉平臺,新三板,流動性差,透明度差)
8、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