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碳道德的基礎
公平在表面上只是簡單的公正、平等之義,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倫理問題。亞里士多德把公平看作是道德的首要條件,他認為,公正是貫徹一切德行的最高原則,個人道德要依靠它,社會道德也要依靠它。因此公平是碳道德評價的尺度,是低碳經濟下衡量分配、言行、規章、制度甚至是法律等是否符合道德的基本標準。作為意識形態范疇內道德領域的公平,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更強調的是公平的社會歷史性,即公平不是抽象的,而是歷史的、具體的,其背后有深刻的物質經濟根源,離開物質經濟基礎的抽象公平是不存在的。
(1)各國在低碳責任分擔問題背后的經濟基礎和利益根源。在目前經濟發展與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對生態環境破壞的困境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低碳責任的分擔,有不同的態度和看法,即對其公平性有不同評價尺度。因此要揭示低
碳減排責任分擔問題的公平本質,就必須追溯其背后深刻的物質基礎和經濟利益根源。
第一類是一些石油等能源高產輸出國,因為本國的主要經濟收入是依靠出賣能源獲得,別國高能耗,他就高收入,而且這些國家也是通過控制石油等能源的生產和輸出量來影響世界經濟的發展,并以此來參與世界政治,獲得政治上的話語權。換句話說,如果提倡低碳的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或通過低碳技術革新開發利用新的
清潔能源取代石油能源,至少在一段時期內對這些國家的經濟可能是致命的影響。因此無論是從維護經濟利益,還是從維護建立在這種經濟利益基礎之上的政治利益,這些國家對低碳減排都可能持保留態度。第二類是貧困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貧困國家經濟落后,人民生活窘迫,面臨疾病危脅而無錢醫治,甚至一遇到點天災人禍就餓殍遍地;而發展中國家經濟不發達,很多人還在溫飽線邊緣掙扎。這些國家首要的任務是發展和振興本國的經濟,保障國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低碳減排,以目前的技術水平主要只能依靠犧牲經濟發展來實現,這對貧困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因此在低碳發展態度方面,他們可能在肯定低碳減排的同時更強調發展。第三類國家是一些發達國家,這些國家經濟發達科技先進,其中的大部分國家是通過早期工業革命掠奪式的原始資本積累以及以生態環境破壞為代價發展而來的(尤其是當前和歷史溫室氣體排放積累的罪魁禍首),他們在冠冕堂皇的背后正如馬克思說的
從頭到腳都滴著骯臟的血。提倡低碳發展,除了他們經濟發展上已水到渠,需要通過低碳發展模式促使其經濟實現新的飛躍外,他們至少還有四個利益:第一在倫理上,高舉低碳的幌子,以救世主的身份粉墨登場,通過沽名釣譽搶先霸占道德的制高點,獲得道德的主導權;第二在經濟上,依靠先進的低碳技術壟斷,不僅獲得高額利潤,同時獲得制定低碳經濟游戲規則的優先權;第三在政治上,通過低碳技術轉讓和低碳相關項目的資金援助增加談判籌碼,獲得政治上的話語權;第四在輿論上,能取到先聲奪人的效果,獲得世界輿論的控制權,因此他們樂此不疲積極地響應和推動低碳發展。第四類是一些近海國家、海洋島國以及處于惡劣氣候和地質環境中的國家,這些國家生態系統相對脆弱,如果出現劇烈的氣候變化不僅可能影響他們的旅游經濟而且對他們很可能是滅頂之災,形勢岌岌可危。比如說不久就可能將面臨沉沒危脅的國家圖瓦盧以及著名的馬爾代夫水下內閣
會議等,都是一個警示。
基于以上現實情況,這四類國家在對待低碳經濟下如何公平地分擔責任和履行義務,各方都引經據典各執一詞。如果以簡單的一刀切的方式一律統一減排標準,或者是保護某一方利益而倡導的公平,都會損壞另一方的利益,結果都是不公平的,或者都不能體現正義的公平。那么,建立在物質基礎和根源于經濟利益上的公平因角度和出發點的不同其評價尺度也就迥然不同,這是不能回避的客觀事實。要實現公平就變得很棘手,似乎成了二難問題,那么在低碳責任分擔問題上有沒有一個合理的處理方式體現正義的公平呢?
(2)借鑒羅爾斯關于正義的兩個原則分擔低碳責任,體現公平的正義。為了使義務與權利或者責任與收益能夠得到合理的分擔和分配,或者說是為了體現正義的公平,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系上盡可能促進公平的同時又能增進效率,羅爾斯在正義論論述作為公平的正義時,提出了兩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平等原則,第二個原則是差別原則與機會均等原則相統一的原則。平等原則不是僅僅數量上的平等,而是低碳經濟下各種權利的平等,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平等原則是首要的原則。差別原則強調優先考慮弱者或處于最不利形勢下人的利益,那么由此推理,很顯然在分擔低碳減排責任以及其它相關方面必須有利于近海國家、海洋島國以及處于惡劣氣候和地質環境中的國家和貧困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即在低碳減排的同時要優先保障這些國家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因為人權的首要權利是生存權和發展權,那么發達國家就應當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履行更多的義務。機會均等原則強調各國無論大小強弱都有均等的生存和發展機會,發達國家有責任有義務為貧困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援助實現低碳減排目標,但不能以低碳減排為借口遏制貧困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中國經濟50人
論壇研究小組的研究數據表明,對于當前全球的減排責任,美國應負責任為37%,歐盟為34%,中國為1.6%。
根據羅爾斯的這兩個正義原則來分擔低碳減排責任,是在肯定低碳減排的重要性的同時考慮了各國的國情、各國的歷史與現實情況,統籌兼顧各國的利益,最大程度上體現了正義的公平。
(3)當前各國在分擔低碳責任上公平尺度的分歧和二難問題。當然,借鑒羅爾斯兩個正義原則的思想來處理和協調低碳責任的分擔問題雖然能體現公平,但也并非是完美無缺的,在操作的具體細節上也遇到了二難的尷尬和空前的困境。首先是在減排衡量標準的公平上就出現了分歧:溫室氣體人均排放指標和總量排放指標;溫室氣體歷史累積排放指標和現在的總量排放指標,使用不同的衡量標準,不僅責任分擔和義務履行的定量上有本質的區別,而且因對世界生態環境破壞程度而對人類所背負的道德罪惡在定性上也有本質的區別。現實問題在于一些國家尤其是很多發達國家與道德人角色背道而馳,紛紛扮演著經濟人的角色,為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選擇相應的減排衡量標準,最終可能將導致公平難于實現。其次是最致命的一點,那就是關于低碳減排責任分擔公平的大前提存不存在的問題,即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化影響到底有沒有必然聯系的爭議,分為兩派:一是肯定派,肯定有影響,目前這已成為主流意見,其實這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一些國家的行政力量和行政力量權勢下的宣傳媒體的功勞;二是懷疑派,否定有影響,雖然不是主流,但也是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雙方都互相指責甚至是互相攻擊,并為此出示各種數據和其它所謂的相關權威證據來據理力爭,為自己的觀點辯護。肯定派主要強調的立論證據側重于當前的現實影響數據,而懷疑派主要強調的立論證據側重于歷史的變化趨勢數據。
(4)公共利益是分擔低碳責任公平尺度的優先原則。當前各國在分擔低碳責任上的公平尺度分歧和二難問題,是羅爾斯兩個正義原則在處理低碳責任分擔體現公平性時的弱點。那么如何來彌補這些缺陷呢?為此,就必須引入第三個原則,即公共利益優先原則。
公共利益優先原則在本質上強調的是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辯證統一關系下的公共利益優先原則,與功利主義簡單的、粗糙的、急功近利式的少數服從多數,犧牲少數人利益為多數人的利益原則有本質的區別,羅爾斯的兩個正義原則反對的就是這種功利主義效率下公平的不公平,即非正義的公平,但他卻未明確優先考慮弱者或優先考慮處于最不利形勢下人的利益原則與實現造福公共利益的關系以及如何實現造福公共利益的公平。休謨認為,公共福利是正義的唯一源泉。所以公平的基本評價尺度應該是公共福利。公平的正義性歸根結底體現在公平是否有利于公共福利,或者說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在針對公正與公共利益的關系問題上,亞里士多德更是直截了當地指出,公正就是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它與公民個人利益相比,理應置于首位。因此公平如果離開了公共利益,甚至與公共利益相悖,這種公平就不是正義的公平。顯然結合溫室氣體的累積效應性質和本著優先于公共利益的原則,那么,人均排放指標優先于總量排放指標;溫室氣體歷史累積排放指標優先于現在的總量排放指標。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化影響的論證和考察的著重點是現實緊迫的情況優先于歷史過去的情況,那么同樣可推理,關于低碳減排責任分擔的公平問題的大前提存不存在的爭議,就必須立足于當前的氣候劇變和環境污染的實際,而歷史情況和歷史數據當然不是忽略不計,只是僅供參考。
借鑒羅爾斯關于正義的兩個原則加上公共利益原則這三個原則來分擔低碳責任,不僅能體現公平的正義性和解決現實中公平的二難困境,而且實質上也在新的理論角度有力地支持了我們中國所提倡和認同的承擔共同的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兩者在理念上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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