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0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首次以清單形式開展能源監管工作,梳理展現了2020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對20項監管任務進行了細化部署,包括綜合監管2項、專項監管9項、重點監管9項,明確了將于9-11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家‘十三五’能源規劃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及“提升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綜合監管。
覆蓋約1.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排放,相當于約30個四川航空或10個廣元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