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投資的概念最早由高盛(2007)提出,除公司治理因素這一所有投資者都會關注的長期影響因素外,高盛把環境、社會因素與之整合在一起,提出將影響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的因素納入投資決策之中,即ESG投資。Eccles和Viviers (2011)提出ESG投資是一種整合了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三個維度因素,將獲得更高的風險調整后投資收益為主要目標的投資實踐方式。在學術研究方面,大量研究成果都證明了ESG與公司估值、股票收益、融資成本等公司質量相關的因子都有著相關性。好的ESG表現能增加上市公司無形資產的估值,Servaes and Tamayo(2013)認為CSR表現好的企業有更好的顧客意識(Customer Awareness),能降低廣告花費,從而有更高的企業估。同時從利益相關方的角度,完善的ESG信息披露露能增強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信心,增強企業的公信力和形象,進而增加企業估值(Matsumura,Prakash and Vera-Mu oz,2013)。
而在面對系統性風險增加,企業財務表現普遍下滑的情況下,增強ESG表現也可以幫助企業提高抗風險能力,企業的管理能力、調控能力等。Lins, Servaes and Tamayo(2017)證實在2008年-2009年金融危機期間,CSR表現好的企業較CSR表現差的企業股票收益平均高出4%-7%,CSR績效好的企業有更高的盈利,增長額銷售額,同時能獲得更高的債務融資額度。原因是CSR表現能為企業和投資者及利益相關方創建信任,在市場面臨負面沖擊是抵御信任危機。
此外,金融機構更有意愿為信用品質高的企業提供融資,企業通過提高ESG表現能夠提升自身信用品質,進而獲得更多、更低的融資成本。趙行梅(2014)發現,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公司比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公司融資約束更低。Goss and Roberts(2011)對美國上市公司ESG表現和銀行貸款利率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結果顯示,與對于銀行無抵押貸款,ESG表現好的公司相較于ESG表現差的公司平均融資成本低7到18個基點(bps)。而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放款人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擔憂更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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