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應對嚴峻的空氣污染挑戰,2014年中國出臺了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ULE)改造的標準,要求將SO2、NOX和顆粒物(PM)排放量分別限制在35、50和10 mg/m3, 并要求現存機組中在2020年至少5.8億kW(約71%)的機組滿足ULE,新建機組全部滿足ULE。從實施的標準和時間進度上看,比歐美等國家都更加嚴格。該項政策將在排放控制、環境改善和健康效益等方面取得相當大的社會效益。盡管ULE改造得到了研究人員的廣泛關注,但目前大多數研究是對ULE標準實施后的排放濃度進
行情景假設;同時,盡管許多研究發布了關于中國燃煤電廠或機組層面的數據庫,但其并不涉及現有的實際排放濃度數據。
該研究通過使用一個連續的由排放濃度監測系統網絡(CEMS)數據(在2014至2017年間覆蓋96—98%的中國火電容量)構建的全國性的、機組級的、每小時的頻率排放數據集,以評估ULE的實施效果。該研究發現,2014年至2017年,中國的SO2、NOX和PM的年排放量分別下降了65%、60%和72%,并表明用實際監測數據估算的排放量比其他最近研究估計的值低18~92%。同時,該研究探討了用于滿足ULE標準的決定性控制技術手段,強調了利用實際觀測數據評估的重要性,并為其他同樣關注降低電力行業排放的國家提供了指導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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