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積累試點經驗
福建省的試點經驗十分值得借鑒。福建省在2015年開展過節能量交易的嘗試,發布了多項政策文件規范節能量交易活動。在2016年被納入國家用能權交易試點后,福建省轉而進行用能權交易,逐步實現節能量交易向用能權交易的過渡。而在2016年年底,福建省又啟動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目前已經完成2017、2018年度履約,市場穩步運行。這三個市場本質上都是對能源的管控,只是監管端不同。
目前全國碳市場已經宣布啟動,現貨交易指日可待,用能權市場也即將在2020年開啟試點效果評估,視情況推廣。福建省在試點過程中可以注意累積節能量向用能權市場過渡的經驗,以及用能權市場和碳市場平行存在的經驗,為碳市場和用能權交易市場的推廣實施提供典型范例。
附注
[1] 資料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閩政〔2017〕58號),http://www.fujian.gov.cn/zc/zxwj/szfwj/201801/t20180108_1180669.htm
[2] 資料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用能權指標總量設定和分配方法(試行)》(閩經信環資〔2018〕19號),http://www.fujian.gov.cn/zc/zxwj/bmwj/201801/t20180122_1312726.htm
[3] 資料來源: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8年度用能權指標分配方案》(閩工信環資〔2018〕28號),http://gxt.fujian.gov.cn/gk/zfxxgk/zfxxgkml/gfxwj/201812/t20181213_4698888.htm
作者:
指導:
崔瑩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氣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實驗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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