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研究結果表明,中國在“十三五”時期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力度,僅能保障實現到2030年單位GDP
碳排放相比于2005年下降60%~65%左右的目標。
峰值引領型的碳排放總量管理體系
專家們建議,“十四五”時期,我國應從當前“強度主導型”的政策體系過渡到“峰值引領型”的碳排放總量管理制度體系。
同時,現有行之有效的一些政策手段,如淘汰落后產能、新增固定資產準入、節能標識和補貼、新增投資節能評估、可再生能源補貼、
新能源汽車補貼等政策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繼續延續或進行有效改革。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表示,作為《巴黎協定》的核心機制,中國能否更好實施國家自主貢獻受到國際社會和國內利益相關者的廣泛關注。
“國家自主貢獻”是指各方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
研究發現,在既有政策情景下,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30年前將持續快速增長,到2020年預計將達到約110億噸,2025年和2030年分別約為127億噸、143億噸。
在國家適當減緩行動情景下,通過實施“十三五”行業規劃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針對2020年的各項政策措施,中國有望實現進一步減排,與未來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速相比,既有政策情景將大幅降低,2020年、2025年和2030年分別將在既有政策情景的基礎上下降約7.9億噸、14.4億噸和20.8億噸。
但即便如此,基于既有和計劃中的針對2020年的政策,中國仍無法實現2030年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在國家適當減緩行動情景下,2030年的單位GDP碳強度將在2005年的基礎上下降64%左右,可基本實現60%~65%的強度目標。但二氧化碳排放到2030年仍保持持續上升,未能實現達峰目標,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也僅達到17.6%左右,距離20%的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標仍有差距。
根據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介紹,比較不同政策的減緩效果可以發現,“十三五”的政策大部分是“十二五”的延續,減排績效大幅依賴于節能。結構調整類政策的減排貢獻為17.2%,而節能類政策的貢獻為48.1%。而隨著低成本節能潛力的耗盡,實現節能目標的難度將越來越大,潛力將越來越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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