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權是指在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及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下,用能單位經核定或交易取得、允許其使用的年度綜合能源消費量的權利。2016年7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試點方案》[1],明確提出自2017年起,我國將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省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
試點,并逐步完善方案,2019年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將在2020年開展試點效果評估,視情況逐步推廣。本文將對用能權交易試點之一的河南省進行政策進展梳理和市場要點解析,對河南省提出進一步發展用能權交易市場的政策建議。
河南省用能權交易市場政策進展情況
《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方案》印發后,河南省積極響應國家規劃,于2016年12月29日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節能低碳發展規劃》[2],明確提出將通過建立能耗消費報告、審核和核查制度,建立相關獎懲機制,完善交易爭議解決機制、設立交易調節基金等措施,推進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隨后河南省在2017年1月印發的《河南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3]中也提出推動用能方式變革,“開展用能權有償交易,逐步構建統一的
交易系統,推動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2017年4月,《關于組織開展河南省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4]指出,率先在工作基礎較好、試點積極性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鄭州、平頂山、鶴壁、濟源等省轄市及其轄區內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經過一年多的方案設計和制度規劃,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8 日印發《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5],將鄭州市、平頂山市、鶴壁市、濟源市4市有色、化工、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企業納入試點范圍,共涉及52家單位[6]。2020年,根據試點實施效果,逐步將試點范圍擴展到全省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2019年3月23日,《河南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印發,規范用能權市場的建設和運行,隨后在2019年5月22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河南省重點用能單位用能權配額分配方法(試行)》,對年度用能權配額的發放和清繳做出了相應規定。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