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信息披露 提高企業意識是關鍵
在此背景下,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情況正在不斷改善,但由于監管框架尚未建立等原因,仍存在一些問題。孫飛認為,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信息披露數量偏少。由于目前多數披露要求均不是強制性的,大量企業并未披露ESG相關信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開展的一項聯合研究發現,2016年有725家上市公司有E、S、G三項信息的披露,僅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3.9%。二是信息披露質量不高。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社會責任報告等公開報告多以描述性披露為主,偏重于宣傳各自業績和環保、社會責任成績,對一些負面指標鮮少涉及。且不同企業披露數據差別較大,不具備可比性。三是企業ESG意識較差。調研發現,很多企業尚未意識到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認為該事項與己無關,把進行ESG披露當作一種成本和負擔,執行披露要求時敷衍了事。
此外,孫飛表示我國投資者ESG投資意識也還需進一步提高,仍有大量投資者尚未充分意識到ESG信息整合在投資決策中的價值。
“在國際ESG信息披露制度已成為一種主流發展趨勢的大背景下,我國亟須完善現有ESG信息披露框架。”孫飛建議:一是借鑒已有成熟經驗,盡快分階段構建我國內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框架。一方面,結合國際主流披露標準和發展趨勢,盡快出臺ESG信息披露指引,指導上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以更好地提高企業內在價值。另一方面,由于我國企業ESG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很多上市公司對ESG內涵及價值、風險等關注較少,披露要求對其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建議ESG信息披露政策制定應注意循序漸進,可采用由“不遵守就解釋”的半強制性披露向強制性披露逐漸過渡的方式,并設置一定的過渡期,給予企業完善ESG信息的時間和空間。
二是根據我國國情,科學界定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和指標。在制定信息披露框架時,一方面,要反映中國特點。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有特殊的發展階段和國情,不能一味照搬和模仿國外經驗,要結合我國國情制定更具有針對性的規則和標準。另一方面,要總結已有企業ESG披露的特點和經驗,特別關注企業自主披露中容易被隱藏的關鍵信息。
三是提升企業ESG披露意識。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應該加強上市公司能力建設,宣傳ESG理念和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提升企業ESG信息披露意愿和積極性,讓上市公司真正關注ESG的發展機會或者潛在風險,而不僅僅是為了滿足監管要求。
四是完善ESG信息披露的配套機制。一方面,在構建信息披露規則和指引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評價制度及配套激勵約束機制,與披露規則相互促進。另一方面,鼓勵投資者開發更多ESG標準化產品,從投資端倒逼企業踐行ESG理念。
“ESG信息披露,于金融市場而言,能帶來更穩定的回報率;于企業而言,能促進高質量發展。”施懿宸表示,ESG信息披露將倒逼企業進行高質量發展,優勝劣汰,這是合理的資源配置過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