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ESG將后發先至
孫飛分析,從全球范圍實踐來看,目前已有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要求逐漸從“鼓勵性披露”,向“不披露就解釋”和“強制披露”遞進,并且致力于建立更多的可量化指標標準。
從我國內地實踐來看,一方面,當前尚未針對企業ESG信息披露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或指引文件,相關要求主要體現在社會責任報告及其他一些規章制度中,中國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以及生態環境部等都對企業ESG信息披露有一定的相關要求。另一方面,近年來,監管部門推進企業ESG披露工作的步伐明顯加快。
“內地出臺具體指引的時間尚不知曉,但一定比港交所后發先至。”中央財經大學
綠色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施懿宸表示,內地指引一定標準更明確,且帶有罰則,這對企業的制約能力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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