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
專家在9月22日至24日舉行的第五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
綠色低碳轉型是當前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議題之一。建議優化支持
綠色低碳發展的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工具框架,引導各方面投資流向可持續發展領域,共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專家認為,應引導各方面投資流向可持續發展領域,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在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看來,各國應建立長期、穩定、有力度的氣候行動目標和政策措施,引導撬動私營部門和社會資金,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多邊開發銀行和國際金融機構加強自身改革,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解振華建議,鼓勵引導國內外各方面的投資流向綠色、低碳、氣候韌性與可持續發展領域,支持相關產業升級、技術創新和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建立
碳市場和碳定價機制,促進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具體到ESG投資領域,絲路基金董事長朱雋介紹,各國推動ESG投資的模式有兩類,一類是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型,另一類是政策引導較少的自下而上型。目前ESG投資領域存在資金過度集中的情況,比如資金愿意進入
新能源、基礎設施、交通等領域,而對于還處在技術進步過程中的工業、建筑行業的減碳綠色解決方案等領域,資金投入還不夠。
“這種情況下,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非常必要。一方面由政府負責制定ESG投資分類標準,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并負責實施監管;另一方面,包括企業、金融機構在內的市場機構要主動作為,積極利用各種資源,撬動社會資源,推動ESG投資。”朱雋說。
優化監管政策
業內人士認為,應進一步優化監管政策,共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金融支持可持續發展,需要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相結合。”農業銀行副行長張旭光表示,從外部看,我國不斷完善綠色低碳發展的頂層設計,構建了“1+N”雙碳政策體系。同時,金融監管部門陸續出臺一系列指導意見、政策指引,引導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從內部看,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也是金融機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各金融機構積極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監管要求,不斷完善適應可持續發展要求的組織架構、發展規劃、政策制度和風控體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主席史美倫介紹了港交所在推動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實踐。她表示,在引導金融市場加強對ESG信息披露、可持續資產配置和產品創新等多個層面,港交所正通過完善上市規則和監管框架,推動金融市場作出一系列結構性轉型。例如,拓寬綠色轉型投融資渠道,增加綠色投資標的創新。“股市方面,已經有不少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的公司登陸港股市場。債市方面,2022年共有75只GSS(綠色、社會及可持續發展)債券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籌得228億港元。”史美倫稱。
峰會期間發布的第三期外灘綠色金融報告建議,完善相關理論基礎,優化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工具框架,充分發展包括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內的多種市場和工具,與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共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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