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是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要基礎。在全國各地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過程中,許多
清潔能源富集省份立足資源優勢,紛紛加快能源結構低碳轉型,力爭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實現“雙碳”目標。但必須明確的是,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必須協同推進,否則可能影響能源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從現階段來看,部分
清潔能源大省的低碳轉型步伐還不夠快,尤其是在多元化清潔能源體系構建、靈活性和調節性電源建設以及配套能源基礎設施發展等方面存在較多短板。
具體表現為:
第一,清潔能源結構相對單一,難以實現多能互補。風、光、水等清潔能源屬于“靠天吃飯”的被動能源。現階段,單純依靠某一種被動能源,很難保障電力的持續穩定供應。高比例的單一清潔能源裝機容易降低電力供應系統應對彈性,導致在遭遇極端天氣時難以實現不同能源的協調互補。
第二,靈活調節和穩定電源支撐能力不足,電源結構有待優化。部分清潔能源大省在大規模開發利用水、風、光等富集能源時缺乏儲能等靈活調節電源和穩定電源支撐。截至2021年底,國內儲能累計裝機約0.43億千瓦,而清潔能源裝機達10.63億千瓦,若按照10%的比例配備儲能,仍存在較大缺口。
第三,配套能源基礎設施發展滯后,電網互濟能力不足。具體表現為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與電網建設速度不適應,缺乏跨省跨區電力互濟能力和跨區域調節能力,容易出現在電力富余時因外送通道不足而導致外送消納無法大幅增加,在電力緊張時因雙向輸送通道滯后導致省內電力供給不足。
因此,清潔能源資源富集省份應當協同推進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著力提高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走好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路徑。
首先,加快構建多能互補綜合利用體系,切實保障地區能源安全。清潔能源大省在推進后續能源轉型的過程中立足能源安全,從能源供給與消納兩側統籌開發利用多元化清潔能源。在供應端,盡早規劃、因地制宜推進水、核、風、光等清潔能源的規模化開發利用,強化多種能源之間的“互補性”,避免單一能源結構影響地區能源安全。如水資源豐富的地區應考慮加強流域開發的統籌謀劃,合力推進水、風、光的一體化開發。在消納側,核算好不同能源的開發利用成本,持續完善多能互補項目的成本疏導和利益共享機制。例如,在以水電為主的地區,考慮設計風、光等互補資源發電成本和建設成本的
價格疏導方案,合理運用市場機制激勵多能互補綜合利用體系構建。
其次,加強調節性電源與穩定電源建設,鞏固提升電源調節能力。在積極開發利用清潔能源的過程中同步強化靈活和穩定電源對能源供給的支撐作用,提高電力系統應對彈性。一方面,推動儲能產業與本地清潔能源項目建設同步發展,發揮儲能在電力系統供需雙側的靈活調節能力。充分運用政策、資金等手段加快儲能技術改進,有條件的地區要率先探索構建儲能容量電費機制和容量市場,加速儲能的商業化和規模化發展進程。另一方面,要正確認識火電的重要作用,明確火電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仍然是能源保供主力,做好保障性容量市場建設,積極推動煤電清潔改造,提高電源調節能力,支撐能源系統平穩轉型。
再次,夯實清潔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區域電網提檔升級。未來仍需進一步提升電網投資,加快推進區域電網和省際電網之間的互聯互通,促進多能互補基地的協同優化調度。對外而言,加快推進新增電力外送通道建設,提高綠電外送能力,滿足地區清潔能源規模化發展需求。尤其要加快跨省跨區的特高壓輸電通道與聯網規劃建設,促進區域上的協同互補和供需調配。對內而言,送端的清潔能源大省也要注重電力雙向輸送通道建設,提高與受端省份的電力互濟能力,緩解因季節性或極端天氣產生的時段性缺電問題。此外,也要進一步完善省內骨干電網,加強省內電廠至負荷中心的輸送通道建設,提高省內電網調控能力。
(作者單位:廈門大學經濟學院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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