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
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環水體[2016]189號)、《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和《電鍍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等文件要求,整理出了新證辦理的重點和難點,具體如下:
01
辦理流程由紙版提交
轉變為網上申報為主
企業首先需在國空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上注冊,填寫有關申請表,并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開,然后向有核發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
平臺印刷的書面申請材料。
版排污許可證的申領,強化了網上申報的工作,要求企業學習、熟悉國家排污許可證技術規范和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使用。
02
填寫的表格多、內容全面
詳細具體、涵蓋生產、治
污、管理全過程
新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企業需填寫的信息內容非常全面、詳細,申請表格達到20個以上。涵蓋了排污單位基本情況(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產排污環節、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基本情況、排放執行標準、申請排放信息)、環境管理要求(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記錄)等內容。要求企業建有比較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更加規范、專業填寫申報。
03
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編碼
規則新要求
排污許可證相關編碼的使用也是新證辦理的難點之一,目前環保部已經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編碼規則的制定,按此規則排污許可證編碼體系由固定污染源編碼、生產設施編碼、污染物處理設施編碼、排污口編碼4大部分共同組成。所有編碼具有唯一性、穩定性和兼容性。
04
自行監測的新要求
目前相當一部分企業已開展了自行監測,但普遍存在不規范、不專業的情況,新的《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對于自行監測提出了詳細具體的要求,企業務必在申報前進行完善。
新版排污許可證,要求企業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和監測管理要求。自行監測方案中因嚴格按照國家要求明確企業的基本情況、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監測頻次、監測方法和儀器、采樣方法、監測質量管理、監測點位示意圖、監測結果公開時限等。
企業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開展監測工作,并安排專人專職對監測數據進行記錄、整理、統計和分析。
05
環保臺賬的新要求
環保臺賬管理一直以來是企業環保的薄弱環節,讓環保臺賬管理專業化、實用化成為企業環保管理的必要要求。因此要求企業務必在申報前進行全面核查和完善。
建立環境管理臺賬制度,設置專職人員進行臺賬的記錄、整理、維護和管理,目前,已發布的《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均明確要求:臺賬應當按照電子化儲存和紙質儲存兩種形式同步管理,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并對臺賬的記錄內容作了較具體的規定。
06
環境信息公開的新要求
環境信息公開一直以來是很多企業的“短板”,目前大部份企業沒有按要求開展環境信息公開或開展的環境信息公開不滿足規定要求。《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在“排污許可證目錄“中明確規定了”信息公開“的要求。
07
年許可排放量計算的新
要求
年許可排放量必須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計算。以往企業在計算排放量方面一直存在薄弱環節,此次新證要求的排放量計算更專業、更復雜,因此企業需要在此方面進行專業的培訓和學習。
排污企業需嚴格按照相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不同污染物年許可排放量的計算方法,計算出企業不同排放污染物的年許可排放量,計算過程需作為附件上傳。要求企業學習技術規范,熟悉計算方法。
08
執行報告的新要求
企業持證期間,還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編寫年度執行報告,執行報告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生產負荷、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許可限值達標情況、自行監測、臺賬建立與記錄以及許可證規定的各項相關環境義務履行等情況。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