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排污單位有組織廢氣和廢水排放口分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對于主要排放口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和排放量“雙管控”要求,對于一般排放口僅設置許可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對于金屬鑄造工業排污單位,其主要排放口為沖天爐排放口和鉛基及鉛青銅合金鑄造熔煉(化)工序排放口,其余有組織廢氣和全部廢水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即,只有沖天爐排放口和鉛基及鉛青銅合金鑄造熔煉(化)工序排放口的主要廢氣要設置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要求,其他廢氣和廢水排放口原則上僅設置許可排放濃度要求,不設置許可排放量。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