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深化生態環境
綠色金融改革,倒逼企業從“要我減排”轉變為“我要減排”,我省自2014年起先后開展
排污權交易、
碳排放權交易和用能權交易
試點。目前,
排污權交易累計成交額突破12億元,近63%的交易額發生在企業與企業之間,位居全國首位。
據了解,我省排污權交易統一標準和尺度,科學界定、依法確權,賦予環境權益商品屬性,同時在滿足區域環境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允許排污權指標跨流域、跨區域流轉,防止市場碎片化,增加交易靈活性。創新多元化金融產品,有償取得的排污權可進行抵押貸款或租賃,把“沉睡的資產”激活為“流動的資本”。為防范金融炒作,我省排污權交易出讓
價格綜合考慮產業結構、區域政策和治理成本等因素,隨時調整掛牌
價格。限定購買條件、實行分檔交易,保障市場平衡和資源合理配置。并建立政府儲備機制,緩解市場需求壓力、市場供需不平衡等問題。
與此同時,我省實行重污染企業倍量交易、重點行業總量控制和重點區域質量調控機制,促進優化布局,有效引導企業往工業園區、重點流域下游轉移,向高科技、低排放轉型。目前出讓企業累計獲利5.6億元,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控制在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下,為高質量發展騰出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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