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推動
綠色電力交易市場的發展,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
綠色電力交易專章〉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此《通知》的發布背景、目的和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
《通知》的發布背景基于中國在綠電交易方面的顯著成效。自2021年以來,
北京、廣州、內蒙古等地電力交易中心開展的綠電交易
試點取得積極進展,全國綠電交易成交電量年均增長283%。然而,各地在交易規則、組織方式、
價格機制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部分外向型企業面臨綠電購買困難。《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相關通知均提出加快綠電交易發展,滿足外商投資企業綠電需求,促進綠電使用和國際互認。
《通知》作為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的補充,明確了綠電交易的定義、組織方式、交易方式、價格機制等關鍵要素。《通知》強調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的指導職責,電網企業的電量計量和電費結算責任,以及電力交易機構為經營主體提供的便捷服務。綠電交易形式包括省內和跨省區交易,組織方式涵蓋雙邊協商、掛牌交易等。價格機制方面,綠電交易價格由電能量價格與綠證價格組成,且不得進行限價或指定價格,除非國家有明確規定。合同執行與偏差處理方式、綠電交易中綠證劃轉方式也得到了明確。
為確保《通知》的有效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密切關注綠電交易開展情況,督促市場運營機構和各類經營主體規范參與綠電交易。通過定期監管,推動形成全社會主動消費綠色電力的良好氛圍。
《通知》的發布將有助于統一各地綠電交易規則,提高市場透明度,激發市場活力,為實現中國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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