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綠證無需考慮電網約束而更具靈活性,擴交易范圍助力新能源消納
多舉措拓展綠證應用場景,加強綠證與
碳市場等環節銜接#e#
《通知》指出要加強綠證與節能降
碳管理、
碳排放核算、產品
碳足跡、國際互認等方面的銜接,發揮綠證作為我國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及消費唯一憑證的重要作用。節能降
碳管理方面,我國將加快基于綠證的可再生電力消費認證機制,將綠證應用于能耗與
碳排放預算管理;碳市場方面,綠證將納入我國碳排放核算體系與產品
碳足跡核算體系,避免企業重復支付外部環境成本;國際互認方面,我國將通過多渠道推動國際機構碳排放核算方法與綠證銜接,提升綠證在國際貿易中的可用性。
投資策略:
本次出臺的政策在此前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的綠證發展綱領性文件基礎上,對綠證應用范圍、交易制度、政策銜接等方面內容進行補充。綠證與能耗雙控考核銜接有望推動綠證需求增長,從而達到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效果。該行認為隨著綠證應用范圍逐步擴大與市場需求逐步增長,風光等非水可再生能源運營商有望從中受益。
風險因素:綠證需求不及預期;綠證交易拓展進度慢于預期;上網電價超預期下調;風光造價上行與收益率不及預期;部分區域風光棄電率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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