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首批項目
方法學或于近期發布,包括造林
碳匯、紅樹林植被修復、并網光熱發電、海上風電四個領域。
9月21日,《21世紀經濟報道》援引知情人士消息作出上述報道。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下稱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主任徐華清在接受界面新聞專訪時也證實了該消息。
據徐華清介紹,上述四個領域的項目方法學“基礎較好”。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已于9月上旬,將上述項目方法學建議移交生態環境部內司局及有關部委征求意見,擬于近期視情況由生態環境部發布。
上述四個領域被列入CCER項目方法學,意味著這些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以按照方法學要求設計、審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以及核算、核查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的減排量,即可以納入CCER交易標的。
由此,可再生能源項目發電量的環境屬性未來到底歸屬于綠證還是CCER,這一問題再次備受業內關注。環境屬性通常代表減排項目有益于環境的價值或特征。
目前,多個國家部委擬發布或已發布的政策文件中,對于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規定不一。
2023年7月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根據該征求意見稿,CCER項目范圍擬包括“可再生能源”。
2023年8月3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三部門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
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1044號)(下稱1044號文),其中明確,“綠證是中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并將綠證可開發范圍擴大至幾乎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類別。
2023年9月15日,生態環境部宣布原則通過《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但尚未正式頒布。
如上述征求意見稿中的“項目范圍”條文落地,可再生能源電量的環境屬性將同時面臨兩個歸屬:CCER以及綠色電力證書(下稱綠證)。
光熱發電和海上風電,作為擬獲批的首批CCER方法學,將受到沖擊。
綠色屬性的可信度,是全球減排項目開發、減排交易市場設計的常見議題。
能源基金會低碳轉型項目主任杜譞曾在界面新聞直播中介紹:“不管是促進國內企業減排還是接受國際的認可,都離不開準確、科學和透明的統計核算制度,在設計的時候就要避免重復計算。”
“如果不解決開發時環境屬性重復計算的問題,會導致綠證跟CCER同時在國際上認可受限。”中國
碳中和五十人
論壇特邀研究員、
北京電鏈科技有限公司雙碳事業部總監鄭穎也在同一直播中表示。
1044號文刊發后,有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曾對界面新聞記者分析,上述文件表述不統一,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和生態環境部之間應當協同。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副主任馬愛民在近日界面新聞專訪中表示,該中心在選擇CCER方法學領域時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一是國家政策上比較支持的方向;二是社會比較關注的領域;三是原來爭議不大的項目方法學,即比較成熟的;四是有一定的減排潛力。
據知情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在此次CCER方法學遴選中,生物質能項目因存在爭議暫未獲準。
(界面新聞記者戴晶晶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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