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為“美麗中國”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為此,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的科學論斷,要求“加快發展方式
綠色轉型”“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并要“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
為了落實綠色發展戰略,全國各地各部門都在積極行動。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積極推進綠證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可再生能源參與綠證交易”,其目的就是要“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保障高質量發展合理用能需求”,以促進“雙碳”目標的實現。
眾所周知,可再生能源也被稱為綠證能源,主要包括風電、太陽能發電、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這些新型能源具有可再生、清潔、低碳等特點,是中國控制能源消費強度和消費總量的重要依靠。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綠色化發展的決策部署、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精神,以及《“十四五”
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即“有序推進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全國和地方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予以扣除”,其目的就是要強化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利用、以減少對高排放量的能源消耗。
不可否認,要真正提高對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需要綜合施策。這意味著不僅需要排放量控制、財政直接補貼、評估評價、行政獎勵等行政手段,還需要排放權交易等市場化工具。實踐證明,在控制排放量的初期,市場化手段即排放權交易是一個有效的政策工具。為此,《通知》提出了綠色證書可以交易的舉措,即在“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憑證”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建立全國統一的綠證體系”“積極推進綠證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可再生能源參與綠證交易”。這對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利用無疑是個利好政策。
推動綠證的轉讓交易,將成為下一步綠色化發展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當然,要進行綠證的轉讓交易還需要做好一些基礎工作,為開啟交易做好準備。這其中,規范數據報送與核算是前提,也是首要任務。這是因為,只有最終核定各地區上一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數據,即摸清各地“家底”,才能進行規劃和管理。其次,加強綠證管理是保障,也是基礎性工作。綠證交易作為一項新事物,中央部門應該加強跟蹤指導,地方有關部門同樣也要加強對本地區綠證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綠證轉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堅決杜絕虛假交易、偽造和篡改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
“積極推進綠證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可再生能源參與綠證交易”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事。好事只有落實好、執行到位才能真正發揮其功用。可以預測,隨著綠色發展持續推進,“天更藍、水更清”的“美麗中國”將會更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責任編輯:華章 安然 宇馨)
(王叢虎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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