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建筑節能的啟示
國內現在針對建筑節能僅處于嘗試階段,建筑工業化項目的增加,被動式建筑的建造成功,對于我國未來大力發展建筑節能都有一定的推動作用。在建筑節能的探索與創新中,可以借鑒德國和丹麥的經驗,取其精華,補充現有制度下的不足。
(一) 進一步完善建筑節能政策法規。
我國建筑節能領域的法律法規主要有《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目前已有10多個省市制定了本地區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東北地區僅有吉林省制定了該條例。落實《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所需的部門規章、地方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仍然滯后。要加快完善建筑節能的政策法規,針對住宅、農村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等不同類型建筑,分別制修訂相關工程建設節能標準,在設計、施工、運行管理等環節落實建筑節能要求。要進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標準,嚴寒、寒冷地區和夏熱冬冷地區要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到“三步”建筑節能標準(65%節能標準),有條件的地方要執行更高水平的建筑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
目前有些省份針對當地的綠色建筑提出了節能的要求,但是在節能標準和宣傳力度還需加大力度。
(二) 健全經濟激勵政策。
我國已在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等方面,建立了財政資金獎勵政策,可適當提高獎勵標準,加大補助力度。要積極推進資源稅費和環境稅費改革,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廣階梯電價,充分發揮價格調節作用,減少能源消耗,促進建筑節能。
(三) 大力推廣應用建筑節能新技術。
積極發展被動式建筑等低能耗建筑的建造技術,重點推動外墻保溫、節能窗戶、新風換氣、建筑遮陽等方面的節能技術和施工工藝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的應用,大力推廣太陽能、地熱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應用,通過技術進步帶動建筑節能。
(四) 積極推進既有建筑改造。
以圍護結構、供熱計量和管網熱平衡等為重點,深入開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強化節能改造工程設計、施工、選材、驗收等環節的質量控制,確保完成節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做好“既節能又省錢”,提高居民參與節能改造的積極性。以建筑門窗、遮陽、通風等為重點,在夏熱冬冷地區進行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探索該地區適宜的改造模式和技術路線。
供熱結構的改造,也能有效解決冬季北方城市由于供暖等產生的大氣污染問題,對環境的貢獻價值也較大。(五) 加強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
加大對建筑節能設計、施工、監理及檢測人員培訓力度,鼓勵、支持成立建筑節能專業培訓機構和咨詢機構,支持民間培訓機構建設。借鑒德國成功經驗,充分發揮工商聯等行業組織的作用,有效組織企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積極推廣建筑節能新技術應用。
(六) 加強宣傳,提高建筑節能意識。
充分利用媒體廣泛宣傳建筑節能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普及節能知識,重點向房屋業主、地產商等宣傳節能建筑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高全社會建筑節能意識,增加低能耗建筑需求,促進建筑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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