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布《工業節能管理辦法》,提出幾大制度創新亮點,是落實《節約能源法》相關規定和“十三五”
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
亮點一 強調用能權交易制度
《工業節能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科學確立用能權、
碳排放權初始分配,開展用能權、
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截至目前,我國僅在浙江省開展了用能權交易
試點。在調研總結地方經驗做法的基礎上,《辦法》為進一步開展用能權交易提供了依據和指引。
亮點二 明確節能管理手段
如規定了工業節能管理的規劃編制、綠色改造、目錄編制、能效指南等手段。還確立了工業節能標準制定、工業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管理、工業能耗預警機制、節能培訓宣傳等制度。
亮點三 建立健全節能監察體系
《辦法》明確了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全國的工業節能監察工作,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明確了工業節能監察的方式、程序和結果公開等制度性規定。
亮點四 突出企業主體地位
《辦法》明確了對工業企業的節能要求,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完善節能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對能源消耗實行分級分類計量等。
亮點五 重點抓用能大戶
《辦法》明確了重點工業用能企業的范圍,并對其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開展
能源審計、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開展能效對標達標、能源管理信息化等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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