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環保廳近日起草了《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信用評價做法類似于 “駕照記分”,被扣分多的企業,環保部門提高上門檢查頻率,該停業的停業,該整頓的整頓。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辦法》或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記分做法在全國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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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征求意見稿,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采取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年度記分制。按照山東省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15年版),不同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處理類別,記不同的分值。例如,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記1分;罰款5萬及以上、10萬以下的,記3分;實施查封、扣押的,記6分;責令停產整治的,記12分。
當年無記分記錄的企業為環境信用綠標企業,以綠牌標識;當年有記分記錄、累計記分11分及以下的企業為環境信用黃標企業,以黃牌標識;當年累計記分12分及以上的企業為環境信用紅標企業,以紅牌標識。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對環境信用綠標企業,可實施適當減少現場檢查頻次、允許企業申請環保資金等激勵性措施。對紅標企業,環保部門會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對適用于停業、關閉的,依法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其停業、關閉;暫緩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事項;從嚴審批環保資金申請;禁止參加環保評先評優活動;對參加其他評先評優活動的,出具環保否定意見。
“目前,對于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已經采取警告、罰款、責令限制生產、約談等行政手段。但通過這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對企業進行記分,相當于加大了處罰力度。”山東省環境規劃研究院標準與政策部主任史會劍表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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