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事法庭周二裁定溫室氣體構成海洋污染,這對于受到全球變暖引起海平面上升威脅的小島嶼國家來說是一個重大突破。
國際海洋法法庭在其首份與氣候有關的判決中表示,化石燃料和其他變暖氣體的排放,如果被海洋吸收,就屬于海洋污染。
其裁決——一項“咨詢意見”,但仍應為其他案件提供先例——還表示,各國必須超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 2015 年《巴黎協定》的要求,保護海洋環境和依賴海洋環境的國家。
巴哈馬駐歐盟大使謝麗爾·巴扎德表示:“今天發生的事情是,法律和科學在這個法庭上相遇,并且雙贏。”巴哈馬是九個尋求該意見的加勒比和太平洋島國之一。
這些經濟實力薄弱但極易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小島國長期以來一直感到被歷屆全球峰會所忽視,它們做出的
碳減排承諾遠遠沒有達到限制全球變暖最嚴重影響的最低標準。
法院表示,各州有法律義務監測和減少導致氣候變化的排放,并對其環境影響評估制定了具體要求。
它還表示,各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必須根據現有的最佳科學和相關國際規則與標準客觀制定,因此其標準要高于《巴黎協定》。
裁決將影響未來的氣候案件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安提瓜和巴布達總理加斯頓·布朗表示:“國際海底法法庭的裁決將為我們未來的法律和外交工作提供參考,以結束讓我們瀕臨不可逆轉的災難的不作為狀態。”
國際環境法中心主任尼基·賴施表示:“對于那些以國際氣候條約的弱點為借口的人來說,這一意見明確表示,僅遵守《巴黎協定》是不夠的。”
氣候活動人士和律師表示,這一裁決可能會影響美洲人權法院和國際法院對各國氣候義務的兩種意見。
上個月,歐洲人權法院同意了原告的觀點,認為瑞士在應對氣候變暖方面做得不夠,侵犯了他們的人權,這也成為了一個類似的先例。
代表南太平洋島國圖瓦盧的埃塞萊亞洛法·阿皮內魯表示,周二的意見明確表示,所有國家都有法律義務保護海洋環境和其他國家免受氣候變化帶來的生存威脅。
他稱這是“追究主要污染者責任的重要第一步”。
但全球協調行動的道路并非一帆風順。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
碳排放國,它在法庭上辯稱,仲裁庭沒有發布咨詢意見的普遍權力,稱這些意見可能會破壞國際法。中國外交部尚未立即發表評論。
提起訴訟的其他國家包括帕勞、紐埃、瓦努阿圖、圣盧西亞、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圣基茨和尼維斯
(路透社 - Riham Alkousaa 報道;Jake Spring 補充報道;Katy Daigle、Sandra Maler、Susan Fenton 和 Kevin Liffey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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