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總書記的親自謀劃、部署和推動下,從2017到2020年,經過4年的努力,我國如期實現了在2020年底固體廢物進口清零的目標,發達國家將我國作為“垃圾場”的歷史一去不復返了。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作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標志性成果,寫入《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
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后,鞏固改革成果仍面臨一些新挑戰。例如,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受利益驅使,通過偽報、“影子商品”、“螞蟻搬家”、“偷梁換柱”等隱蔽方式走私洋垃圾,增加了執法打擊難度。2021年,海關總署共立案偵辦廢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查證涉案廢物4.2萬噸。另外,再生原料進口、保稅維修、再制造等新業態快速發展,存在一定的變相進口洋垃圾的風險。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意見提出的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的決策部署,制定實施深化鞏固禁止洋垃圾進口工作方案,會同海關、商務等部門,聚焦主要矛盾,守住進口、鑒別、出口等關鍵環節。
一是嚴防洋垃圾走私和變相進口洋垃圾。針對洋垃圾走私呈現的新特點,配合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強化“源頭控、口岸防、國內查、后續打”的全鏈條防控。規范再生原料產品進口管理,引導企業依法開展再生原料產品進口業務,嚴防不符合標準的再生原料披著合法外衣變相入境。強化保稅維修、再制造等新業態管理,研究制定環境管理要求,防范變相進口洋垃圾。
二是完善禁止洋垃圾進口配套監管制度。落實固廢法有關要求,加強進口貨物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工作的管理,做好鑒別仲裁工作。加大協調力度,協助做好無法退運洋垃圾的無害化處置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保稅維修重點企業固體廢物轉移的監管。
三是加強固體廢物出口監管。履行《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責任義務,防止我國固體廢物出口造成進口國環境污染。組織修訂《危險廢物出口核準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危險廢物出口監管,明確非公約管控固體廢物出口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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