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產生“鄰避現象”的原由
表1. 當地居民對垃圾焚燒廠產生“鄰避心理”的主要原因[4][5]
表1總結了居民對當地建設垃圾焚燒廠產生“鄰避心理”的三個主要原因,包括居民健康暴露風險、對周邊環境的負面影響以及信息公開透明度低,本文將主要就信息公開方面展開討論。
據蕪湖生態中心和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聯合發布的《環境責任履行觀察報告》顯示,全國已運行的428座垃圾焚燒廠中只有163座在網站公開信息,其中只有61座公開企業周邊環境質量信息,69座公開煙氣自動監測數據,99座公開了煙氣二噁英監測數據[6]。信息公開透明度低導致公眾知情權的缺失,公眾難以知道焚燒廠的運行狀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對于自身健康以及生活是否受到負面影響難以評判,心中疑惑多,難免產生“鄰避情緒”。
信息公開的困難所在
《環境保護法》在我國環境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其只是“鼓勵”要求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于2015年實施的《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中雖提及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和重點排污單位應公開哪些信息,但其也只是要求企事業按照強制公開和自愿公開相結合的原則,公開企事業環境信息。
此外,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第八條規定垃圾焚燒廠理應被納入重點排污單位。然而實際情況是很多地方環保部門認為垃圾焚燒廠并不屬于“污染物集中處置單位”,導致部分環保部門未將垃圾焚燒廠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未要求在官方設置的網絡
平臺公開排污信息[7]。由于各地環保部門對焚燒企業信息公開的要求不統一,導致企業對污染物排放數據和信息公開抱有顧慮,保持謹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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