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碳市場觀察組織(Carbon Market Watch)
碳減排政策
專家Fabiola De Simone表示:“氣候政策中的碳清除應側重于平衡無法消除的排放,然后最終轉向負排放。不幸的是,目前的政策框架通常允許通過使用清除來推遲減排。”
碳市場觀察的廣泛評估著眼于《巴黎協定》第6條規定的碳清除規則,以及聯合國新碳市場體系最終將取代的碳抵消計劃:清潔發展機制。他們還研究了全球航空抵消計劃CORSIA和歐盟管理的6個
碳信用計劃,包括歐盟排放交易計劃和可再生能源政策。 該組織還分析了來自11個國家的國家和地方抵消計劃,包括美國、英國、加利福尼亞、德國、法國和澳大利亞的抵消計劃。
碳市場觀察組織(carbon Market Watch)碳清除政策負責人Stoefs發現,在所有20個監管框架中都存在一種散彈槍式的方法,出于不同的原因,這些監管框架中沒有一個能夠以一種既能有效地采取氣候行動,又不會破壞減排的方式來處理碳清除問題。同時,他認為,雖然近年來關于碳清除的辯論取得了進展,但太多的立法者傾向于基于自然或技術的臨時解決方案,而不是從源頭上切斷污染,而不是充分優先考慮負責任的減排。 更合理的做法是先關掉水龍頭,然后再試圖清理混亂。
該組織表示,在調查的許多
案例研究中,它發現,碳清除政策制度導致絕對減排速度放緩,或者被質量可疑的碳去除信用所取代。報告稱,根據澳大利亞的減排政策:保障機制(Safeguard Mechanism),基于農業部門碳封存的項目可以用來抵消該國最大的污染者的永久排放,而持久性要求僅為25至100年。
該組織還表示,在氣候政策中,碳清除需要明確定義為“直接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將其長期儲存至少100年或更長的幾個世紀,并且從空氣中提取的排放量超過清除過程中涉及的排放量”。它還強調,“至關重要”的是,將減排與減排努力分開考慮,并賦予它們自己的具體目標和治理框架,包括明確的監測、報告和核查規則以及
會計制度。
與此同時,該組織公布了另一項研究,該研究調查了臨時碳儲存項目的好處,比如森林保護或生物多樣性保護倡議,但最終結論是,這些暫時的清除對人類應對氣候危機的努力僅提供了“有限的好處”,如果用來抵消
碳排放,實際上可能會加劇氣溫上升。
報告作者、氣候經濟學家Danny Cullenward敦促政策制定者禁止在碳抵消和碳清除機制中使用臨時碳儲存活動。他認為,為了準確認識到臨時碳儲存活動的有限氣候效益,政策制定者必須禁止將其用作碳抵消,并設定最低儲存耐久性要求,碳封存不到100年的項目在降低峰值溫度方面可能沒有任何價值。
碳市場觀察組織表示,這一警告對目前正在談判歐盟碳去除認證框架(Carbon Removal Certification Framework)的政策制定者來說尤其重要,目前,該框架將對永久和臨時碳去除項目進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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