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可持續發展的演進,
綠色金融在中國以及國際的內涵在不斷延展與深化,從最初解決環境污染防治、到現階段在“雙碳”目標下開拓轉型金融和支持產業低碳轉型,并將在未來更加關注如何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財聯社政經研究院聯合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打造【綠色金融市場動態】欄目,定期追蹤綠色金融市場數據、行業動態以及政策解讀。
2023年7-8月,全國碳市場
碳排放配額(CEA)交易量1127.76萬噸,交易均價65.32元/噸,環比增長16.5%。截至2023年8月末,全國碳市場
碳排放配額(CEA)累計成交量2.54億噸,累計成交額119.03億元。2023年8月,中國碳市場配額交易
價格首度超過70元/噸。碳排放交易
價格近期的不斷上漲主要由兩方面原因造成:第一,從供給端來看,上個
履約周期留存配額允許結轉導致企業惜售情況加劇,導致市場供應端配額減少。第二,新的
履約周期發放的
碳配額有所收緊。第二個履約周期控排企業的碳排放基準線較第一個履約周期進一步下降,而基準線是控排企業配額發放的重要參數,意味著第二個履約周期控排企業的免費配額發放將有所收緊。
8月17日,北京
綠色交易所發布公告:即日起,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
交易系統開通
開戶功能,接受市場參與主體對登記賬戶和交易賬戶的
開戶申請,交易功能開通時間另行通知。2017年3月14日前已經獲得備案的減排量仍在北京
綠色交易所等九家交易機構繼續交易。有交易“舊有
CCER”需求的主體可繼續通過九家交易機構開立舊有自愿減排注登系統。本次全國統一的
CCER交易系統上線并開通開戶功能,令CCER重啟邁出堅實的一步。
綠色金融產品創新
全國首單林地生物多樣性保險在浙江省寧波市成功落地。承保方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寧波市分公司,被承保人為寧波市海曙區龍觀鄉人民政府。該保險主要針對保護林地的生物多樣性。在保期間,一旦出現自然災害、野生動物襲擊人類、外來物種入侵等風險,導致生物無法正常生存繁衍、植被破壞等情況,可提供最高200萬元的賠付。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山西省大同市落地全國首筆公正轉型貸款,該筆貸款是依據《G20轉型金融框架》創新的公正轉型金融工具去支持碳密集企業低碳轉型和公正轉型。此次公正轉型貸款發放對象是晉能控股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貸款金額為1億元。貸款資金將用于為公司低碳轉型發展而進行的員工輪崗培訓、操作資格培訓等項目,以提升員工專業技能、勞動水平、就業能力。
青島銀行萊蕪分行向山東陽光電力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000萬元。該貸款為全國首筆碳排放披露支持貸款,將貸款利率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碳表現掛鉤,從而鼓勵企業積極進行
碳披露并通過技術改造提升單位碳排放價值。該行與山東中和碳排放中心合作,分析企業碳排放量、發電量等經營數據。
華能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發行
綠色債券+可持續掛鉤+鄉村振興三貼標中期票據,中國建設銀行為主承銷商,中國農業銀行為聯席承銷商。該票據為全國首筆“
綠色債券+鄉村振興+可持續發展掛鉤”的三貼標債券。該債券發行金額20億元,期限3年,募集資金將全部用于
碳減排、鄉村振興等綠色項目。該筆債券募投項目包括8個水電站,項目總投資合計1505.13億元,預計帶動CO2減排量為48.92萬噸/年。
由寧波銀行獨立主承的全國首個以數字人民幣歸集的綠色債券“23錫產業 GN010”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本筆債券也是江蘇省首筆符合《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減緩氣候變化》(簡稱《中歐共同目錄》)的綠色債券。本筆債券發行人為無錫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募集資金計劃投入支持集團光伏發電項目。
政策動態
7月19日,國家標準委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國家能源局六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氫能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該《指南》是國家層面首個氫能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指南》明確了近三年國內國際氫能標準化工作重點任務,部署了核心標準研制行動和國際標準化提升行動,有利于推動氫能產業的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提高產業的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加速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轉型。
7月25日,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印發《關于轉發<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通知》提出中央企業探索建立健全ESG體系,力爭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該指標體系不僅對標TCFD、GRI、ISO等國際通用標準,在理念上與ISSB保持一致,同時兼顧中國本土特色,納入“產業轉型、“創新發展”等本土化指標。該《通知》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參考,有利于完成“全覆蓋”的工作要求,同時可對其他上市公司提供參考。
國際方面,7月25日,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宣布對ISSB準則進行全面審查后將正式批準該準則,該聲明表示認可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的首批兩項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FRS S1、IFRS S2)。7月26日,香港證監會跟進提出支持國際證監會的聲明,并將制定采納ISSB準則的路線圖,新加坡可持續發展報告咨詢委員會也建議從2025年開始強制遵循ISSB標準。中國的金融機構和上市企業有必要密切關注ISSB準則可能帶來的潛在影響,也需要及時識別并提高與這些準則相關的管理和披露能力。
歐盟《新電池法規》于2023年8月17日開始生效。新法案較舊版指南主要規定了五大種類電池生產、使用和回收細節,尤其規定了廢電池材料回收利用的具體條例,這些規定將對包括3C電子行業、汽車制造業和其他制造業在內的行業產生深遠影響,并最終因設計、監管等帶來的成本上漲而影響終端消費者。我國產出的電池占全球70%以上,且主要出口地區就在歐洲。全生命周期的產品制造要求和環保標準的提高將會為我國涉及電池上下游供應鏈的企業帶來市場機會和挑戰,積極響應新法規的企業將會擁有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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