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CCER何時重啟的問題,業內也都有著不同的看法。在全國
碳市場上市一周年之際,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其中記者關于
CCER何時重啟的相關問題,李司的回答非常積極,因此我們認為CCER重啟已箭在弦上。
李司長的相關回答摘錄如下:
CCER何時重啟
問:自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暫緩受理相關工作至今,CCER已暫停近5年。目前生態環境部對于重啟CCER機制有何考慮和工作計劃?
李高: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是指對我國境內可再生能源、節能和提高能效、林業
碳匯、甲烷利用等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經核證后的減排量(CCER)可進行交易的機制。截至2022年6月17日,CCER累計成交量約4.5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59.73億元。
建立和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有利于調節全國碳市場的
碳價、帶動
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產業投資,推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對于推動實現我國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作用。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重點排放單位每年可以使用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抵銷
碳排放配額的清繳,抵銷比例不得超過應清繳碳排放配額的5%。從全國碳市場實踐和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經驗看,CCER在為企業提供靈活
履約選擇,有效降低企業
履約成本的同時,也有力支持了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低碳和零碳項目的發展。
目前,生態環境部正在結合新的形勢要求加快修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暫行辦法》及相關配套技術規范。我們注意到社會各界對恢復自愿減排交易機制運行高度期待,我們將以服務雙碳目標為根本出發點,做好頂層制度設計,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維護市場公平的基礎上,按照循序漸進原則,先易后難,逐步擴大覆蓋范圍,加快建設完善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特色,有效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雙碳工作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
看了上述的記者問題摘錄想必大家對于CCER重啟的相關時間點也有了自己的判斷,但是這里我們要和大家說的是,CCER的重啟仍舊面臨著諸多挑戰:
CCER的基準線、額外性、減排量的核算標準客觀性不足,這也是我們認為CCER當初被暫停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CCER的執行體系需進一步簡化和標準化,CCER需要太多的
方法學支撐、核證流程成本和監管成本投入較大,而產出不盡如人意;
CCER在強制市場僅可替代5%的
碳配額,應用場景有限,需要加大在自愿市場的推廣和認可度;
CCER與其他減排工具協同機制重疊與沖突。當前,由于
碳交易機制與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綠色電力證書認購交易的機制政策不明確,導致建設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企業憑借同一項目理論上可獲得CCER交易與綠電交易雙重收益。這在當前環境權益交易市場逐漸升溫的情況下必須解決的問題,否則會帶來大量的重復計算乃至減排數據失真等嚴重問題。
總結以上信息,我們相信CCER的重啟已經箭在弦上,我們也非常希望看到CCER機制的重啟,給環境權益市場注入新的活力,推動雙碳戰略的實施,但是希望重啟前能夠很好地解決這諸多挑戰。在雙碳大戰略下,可以如李司所言在“做好頂層制度設計,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維護市場公平的基礎上,按照循序漸進原則,先易后難”的推進CCER重啟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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