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12年6月,我國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減排交易提上日程。此后,
CCER交易發展進入加速期,2013年公布備案交易機構、審定核證機構和多個
方法學,自愿減排信息
平臺上線。2015年3月,國內首單
CCER交易于廣州
碳排放交易所完成,上海寶碳和項目業主甘肅新安風力發電廠完成20萬噸自愿減排量交易。
CCER的簽發經過一系列嚴格程序,具較強公信力,CCER納入全國
碳交易體系將有力助推全國統一
碳市場發展。
(1)CCER定量標準化,有力消除行業和地區差異性,發改委公布的自愿減排方法學已涵蓋所有聯合國
CDM方法學涉及領域;
(2)CCER交易促進碳市場
價格發現機制。標準化自愿減排方法學下,CCER市場
價格更能反映項目減排成本并被各方接受。CCER納入碳交易體系后,一定程度上可對
碳配額形成替代,影響
碳配額成本,進而促進碳市場價格發現機制;
(3)CCER為碳衍生品良好載體。基于CCER標準化、開發周期短、減排量計入周期長的特點,CCER可作為未來全國市場碳衍生品開發的排頭兵,促進碳市場繁榮發展。
根據中國自愿減排交易信息平臺數據,國內自自2014年年11月發改委首次公布已備案減排量,目前已備案減排量項目數達82個,已備案減排量已達2100萬噸。包括沼氣回收、廢能利用、天然氣或熱電聯產、瓦斯回收、林業
碳匯、生物質發電供熱、光伏、水電和風電,其中達風電、水電、沼氣回收項目最多,分別達36、20和和1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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