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編制指南》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足跡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管理水平,促進相關行業
綠色低碳轉型,支撐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特制定《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編制指南》,請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11月6日
(聯系人及電話:李云玉 010-68205361)
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 編制指南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足跡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管理水平,促進相關行業綠色低碳 轉型,支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制定本指南。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一、工作目標
逐步完善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規則和標準體系, 推動建立符合國情實際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促進工業綠色 低碳轉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到 2027 年,制定出臺200 項 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應用場景得到顯著拓展。
二、制定范圍
針對市場需求迫切、減排貢獻突出、產業鏈關聯性強、供 應鏈帶動作用明顯、 國際貿易量大的產品領域,聚焦鋼鐵、有 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
新能源汽車、 電子電器等行業,參 考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 《消費品分類與代碼》等標準要求,開展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 算規則標準制定。成熟一批、推進一批、持續完善,穩步有序 擴大產品覆蓋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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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行業協會、龍 頭企業、科研院所等,研究制定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 標準,并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為企業、機構提供統一規范 的規則標準。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 標準,條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四、編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的產品 種類選取、功能單位或聲明單位的確定、系統邊界確定、數據 收集和質量、分配、清單計算、結果解釋、報告及附錄等應與 國家標準《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 ( GB/T24067)保持一致,與國際認可并應用于具體產品種類的方法、 標準和指南協調一致, 以提高產品碳足跡可比性。
(二)標準框架。應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的規定起草,按照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規定的框架編制。標 準名稱統一命名為《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方法與要求 XX 產品》。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三)制修訂程序。各標準化委托機構應遵循開放、透明、 公平的原則,廣泛吸納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消費者、教 育科研機構、檢測及認證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方代表參與標 準制修訂,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交叉領域標準制定時,各領域單位應加強合作交流,協同推進標準制修訂。 團體標準 的制定應符合《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要求,征求意見期限一般 不少于 30 日,技術審查原則上應達成一致,并按照社會團體規 定的程序批準, 以社會團體文件形式予以發布。
(五)宣貫實施。鼓勵社會團體在標準信息公共服務
平臺自 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信息。鼓勵各標準化研究機構或標準化技 術組織免費公開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文本,拓展相關標準信息 發布渠道。支持多途徑、多方式開展產品碳足跡標準宣傳和培 訓,積極推動相關標準在
碳排放雙控、低碳技術推廣等場景應 用,提升相關方的標準應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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