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滬發改高技〔2022〕83 號
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氫能產業發展,支持臨港新片區加快打造氫能產業發展高地,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綠化市容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聯合制定了《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08月15日
附件:
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助力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加快培育壯大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氫能產業集聚發展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要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推進全方位高水平開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家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上海市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2-2035年)》有關要求,充分發揮臨港新片區創新策源、對外開放、制度創新、場景應用的優勢,堅持安全為先,堅持“雙輪驅動”,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牽引,支持臨港新片區在氫能新技術、新應用上先行先試,為全市政策突破和推廣應用提供“臨港經驗”;以技術創新為支撐,支持臨港新片區加快突破產業關鍵瓶頸,推動
綠色安全、自主可控的氫能產業鏈集聚發展。本市各相關部門聚焦政策資源,支持臨港新片區對標國際國內最高標準、最好水平,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支持方向
圍繞技術攻關、產業發展、示范應用、基礎設施、公共
平臺,強化政策創新和先行先試,加快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集聚,把安全作為產業發展的內在要求,高水平打造臨港新片區“國際氫能谷”,高標準建設中日(上海)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建立跨界融合的氫能及燃料電池產業體系,將臨港新片區打造成為上海乃至全國氫能產業發展的制度創新試驗田、技術攻堅先鋒隊、示范應用探索區、基礎設施樣板間、公共
平臺聚集地,助力臨港新片區成為上海建設國際一流的氫能產業創新高地的新引擎和增長極。
支持核心技術攻關。突破長壽命、高可靠性、大功率燃料電池系統核心技術,突破高可靠性質子交換膜(PEM)、高耐蝕碳紙、低鉑催化劑等基礎材料制備技術,高功率密度石墨板電堆、長壽命金屬板電堆、高速無油帶透平空壓機等零部件研發制造技術。突破大型化(MW級以上)高效率電解水制氫裝備的核心技術,以及質子交換膜(PEM)、固態氧化物(SOEC)電解水制氫先進技術;突破低成本高壓儲氫、低溫液氫儲氫、固態儲氫、長距離管道輸氫等儲運環節關鍵材料及裝備的核心技術。
支持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重點企業和項目在臨港新片區布局,支持臨港新片區開展氫能替代工藝裝備研發制造、制氫裝備制造、IV型儲氫瓶技術研發和生產制造,加快培育一批氫能“獨角獸”“專精特新”“單項冠軍”企業。
支持多元示范應用。支持新片區加快燃料電池重卡、通勤客車、渣土車、市政環衛車的推廣應用,探索在叉車、港口機械、船舶、航空器等領域的應用。穩妥布局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熱電聯供設施,積極探索氫儲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納、電網調峰等應用場景的示范。開展重型燃氣輪機階梯式摻氫試驗研究。
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在符合條件的特定區域探索開展一定規模的光伏發電制氫、風電制氫等“綠氫”示范,支持探索新型氨氫轉換等高效低成本的多元制氫方式。適度提前布局建設一批加氫站,降低儲運成本,探索固態、液態、有機液體等儲運方式應用,探索開展純氫管道、摻氫天然氣管道及輸送的規劃建設,加快構建氫能供應網絡。
支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氫能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開展氫能科學前沿基礎研究、關鍵技術創新、核心裝備研發及測試技術開發,建立氫能檢驗檢測認證平臺,鼓勵氫能行業及標準化組織落地臨港。
三、政策措施
1、支持深入參與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依托臨港新片區的公交通勤、渣土運輸、港口集卡等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場景優勢,支持臨港新片區燃料電池系統企業牽頭組建示范應用聯合體,承擔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任務。支持臨港新片區氫能企業承擔本市氫能產業重點技術攻關任務。(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2、加大在特色交通領域的推廣應用。加大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項目“揭榜掛帥”政策對重卡、通勤客車的支持力度,支持臨港新片區加快燃料電池重卡、通勤客車、渣土車、市政環衛車等的推廣應用。引導本市新增或更新的通勤客車選用燃料電池車輛,優先支持臨港新片區擴大燃料電池通勤客車的應用。支持建設燃料電池汽車規模化運營平臺,鼓勵探索融資租賃等商業模式創新。(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3、探索開展海上風電制氫示范應用。將綠氫制備作為未來海上風電項目多功能融合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結合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和區域制氫發展需求,探索海上風電綠氫制備示范應用。鼓勵臨港新片區氫能企業與相關能源企業合作,參與海上風電項目制氫等技術研發、裝備制造及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應急局、市水務局(海洋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4、加快推動光伏制氫的示范應用。利用臨港新片區標準化廠房集聚的資源優勢,探索光伏發電-制氫-熱電聯供的綜合
試點應用。積極培育“光伏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模式,形成電化學儲能、氫儲能等多種儲能技術相互融合的新型電力系統儲能體系。(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5、率先開展在數據中心示范應用。優化本市數據中心建設導則的評價標準,強化氫能新技術在綠色數據中心的創新應用,推動氫燃料電池作為數據中心備用電源的重要補充,支持臨港新片區率先在國內打造氫能綠色數據中心示范工程。(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6、規劃建設領先的氫能港口。支持洋山港、東海大橋等區域開展氫能示范應用,加大氫能在港口固定式裝卸機械設備、流動式裝卸運載設備和水平運輸車輛等多個場景的覆蓋,推進港區加氫站規劃建設,建設領先的綠色、智慧氫能綜合性示范港口。(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港集團)
7、支持布局氫能技術創新平臺。支持新片區企業與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重點實驗室、前沿交叉研究平臺,開展氫能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布局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布局一批國際聯合實驗室、科技創新研發轉化平臺和重大科學技術設施,推進建設全球氫能科技創新成果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8、打造國家級質量基礎設施平臺。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建設氫能全產業鏈檢驗檢測認證基地,打造氫儲運裝備檢測平臺,夯實氫能產業質量、安全基礎。支持氫動力裝備、儲氫裝備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提升氫能計量測試服務能力。支持臨港新片區牽頭組建上海市氫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導、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鼓勵龍頭企業、社會團體牽頭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的團體標準,建立健全氫能產業標準體系。(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應急局)
9、支持研究制氫加氫模式創新。堅持安全為先,支持臨港新片區在遠離城市建成區、居民區的安全區域內,符合安全生產和規劃選址有關規定,依法組織實施自主審批,加快推進大容量70MPa加氫站建設,探索建設全市首個制氫、儲氫和加氫一體化站,探索在非化工園區布局建設制氫、加氫母站,探索開展谷電制氫等示范工程,探索制訂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為全市推廣應用提供政策突破和先行先試。(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應急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10、探索開展區域輸氫管網規劃建設。結合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發展和示范應用的需求,加強輸氫管網的規劃布局,探索開展純氫管道、摻氫天然氣管道的規劃建設,依托臨港地區燃機電廠及綜合能源站等建設,開展天然氣管道摻氫的示范應用。(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應急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
11、規劃建設氫貿易基地。支持在洋山深水港、南港、灘涂等未利用地、近海水域等研究建立氫能(富氫載體)船舶輸運碼頭和儲運氫基地,滿足中長期用氫需求,探索將臨港打造成為國內外重要的氫貿易基地。(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應急局、市水務局(海洋局))
12、探索建設氫交易平臺。支持國內氫能龍頭企業、
碳交易專業平臺機構等在臨港新片區聯合設立統一、高效的氫能交易平臺。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標準、
方法學,探索氫交易及綠氫交易、
價格指數、溯源認證、氫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氫能
碳減排市場化交易機制,推動清潔氫產生的減排量納入自愿
碳減排市場交易,逐步探索建設全國性氫交易所。(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13、加強跨區域合作發展。拓展上海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城市群的“朋友圈”,支持臨港新片區加強長三角區域合作,加強與寧夏吳忠、西藏日喀則等風光資源豐富的西部城市合作。依托寧夏氨氫產業聯盟、臨港氨氫研究院,發展綠氫、氨氣重整制氫產業,引導臨港氫能產業基金、制氫裝備企業與西部合作,將先進制氫技術、裝備、服務在西部城市推廣,形成“西氫東用,東鏈西用”的跨區域合作新模式。(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14、加大開放合作交流。支持組建上海市氫能產業發展
專家委員會,為本市氫能產業發展提供決策支撐。依托世界頂尖科學家
論壇等平臺,全面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圍繞氫能產業發展組織高端
論壇,吸引海內外高水平研發團隊和領軍人才,提升臨港新片區企業參與氫能領域國際合作研發、標準制定的能力。依托中日(上海)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加強高端論壇、對外技術交流、基礎設施建設、產品開發等合作,多方共同打造全球領先的零碳氫能園區。緊抓“一帶一路”建設、國際產業鏈合作等戰略機遇,通過技術合作、資源利用、市場開拓、股權合作等手段推動臨港氫能產品“走出去”。(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
15、做強做專臨港氫能產業基金。推動上海國資、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支持臨港氫能產業基金做大規模、做專水平,重點投資氫能產業核心零部件、材料和裝備等關鍵技術創新與轉化、重點企業引進培育等,加快氫能產業在臨港集聚發展;積極推動東西部氫能產業跨區域合作,支持參與國內大型風光資源發電制氫產業基地投資,為上海氫能裝備開拓國內市場空間。落實“浦江之光”行動,支持臨港新片區氫能企業在科創板上市融資。(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
16、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對臨港新片區內符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的相關領域核心環節生產研發的企業,自設立之日起5年內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于符合條件的氫能企業用于生產、研發和經營的銀行貸款,給予最高200基點的貸款貼息支持,每年貼息金額規上企業不超過2000萬元,規下企業不超過500萬元。對開展氫能領域核心材料突破關鍵技術,實現國產化替代的產品,探索設立保險機制,并給予保費補貼。研究利用本市制造業專項支持政策協同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17、加強氫能人才隊伍建設。充分利用臨港新片區人才政策,以項目為依托,加快引進國內外氫能高端人才和創新團隊,培養一批氫氣制儲運加、檢驗檢測、安全監管方面的高技能人才。依托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等高校院所,培養一批氫能技術研究、產品開發和應用檢測等高精專人才。對臨港新片區涉氫企業的國內外優秀人才,除適用新片區現行人才政策外,給予住房、永久居留證等領域更大支持。(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
18、加強組織機制保障。用好上海氫能產業發展綜合協調機制,分別依托
新能源汽車、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等已有的工作機制,協調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各相關部門加強與國家部委對接,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在政策突破、項目落地、招商引資、安全監管等方面率先開展先行先試,加快推動臨港新片區氫能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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