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瓊府〔2022〕27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相關企事業單位:
《海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海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推動我省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海南發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圍繞“三區一中心”戰略定位,以經濟社會發展
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
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協調推動能源、產業、交通與城鄉建設四大領域節能降碳,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蹄疾步穩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爭做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優等生”。
(二)戰略路徑。
源頭減碳,重塑
清潔能源結構;過程少碳,提高提質增效水平;生態固碳,推動陸海增綠添藍;技術存碳,強化科技研發應用;人人低碳,建立全民參與機制;聯合治碳,積極引導國際合作。通過全程精準控碳,推動全民節能降碳,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質升級。
(三)基本原則。
——全省統籌、科學謀劃。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著力探索熱帶島嶼特色的低碳綠色發展新模式、新路子。科學規劃部署重點任務,推動重點領域低碳轉型發展,建立科學精準、細化量化的硬指標、硬計劃、硬舉措,壓實各部門、各行業、各地方的主體責任,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爭做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優等生”。
——雙輪驅動、提質增效。堅持政府和市場“雙輪驅動”,加快構建有利于創新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實現政府有為、市場有效,為海南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推進機制創新,形成強大工作合力;推進科技創新,充分調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內生動力;推進管理創新,系統謀劃協同攻關體系,推動項目、基地、人才、資金、要素等一體化配置。
——節約優先、全民參與。堅持實施節約優先戰略,建立全社會參與機制,引導全民樹牢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
節能減排濃厚氛圍。在生產領域,推進資源全面節約、集約、循環利用,持續推進產業轉型升級、降低資源消耗;在消費領域,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動生態環境增值、民生福祉優化。
——有序減碳,防范風險。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正確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實事求是、穩妥有序推進,實現多維度、多目標下的統籌,不把碳達峰變成“攀高峰”。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健全預警機制,有效防范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生的各種風險。
二、總體目標
在能源結構清潔低碳化、產業結構優質現代化、交通運輸結構去油化、城鄉建筑低能耗化,海洋和森林
碳匯貢獻、低碳技術推廣應用、低碳政策體系制度集成創新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標志性成果,走在全國前列,爭做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優等生”,在國際應對氣候變化交流中展示出海南靚麗名片。
到2025年,初步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與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碳排放強度得到合理控制,為實現碳達峰目標打牢基礎。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繼續下降。
到2030年,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構建,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能源島建設不斷深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不斷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提高至54%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建設安全高效清潔能源島。
1.高比例發展非化石能源。
著力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風、光、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積極有序發展核電,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堅持分布式與集中式并舉,加大分布式光伏應用,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按照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林光互補模式有序發展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設儲能設施。積極發展海上風電。推進城市垃圾和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發電建設。建立制氫、儲運氫及用氫的全產業鏈,打造一區(氫能產業先行示范區)、一環(全島場景應用示范環)、多點(氫能產業發展落地
平臺)的氫能發展路徑。探索推進波浪能、溫差能等海洋
新能源開發應用,在海島開展多類型
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加快推進昌江核電二期、昌江多功能模塊化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建設,適時推進浮動堆示范建設和新建核電項目選址工作。探索解決遠海島嶼和大型海上設施的供能問題,打造海島微電網,提升島礁能源自給能力和用能清潔化水平。繼續在中深層地熱能、天然氣水合物等領域開展技術研究和工程應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400萬千瓦,投產風電裝機約2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資源充分開發利用,發電裝機比重達75%,低碳能源生態系統初具規模。
2.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
持續推進“去煤減油”,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通過集中供熱、能源綜合利用等途徑,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鍋爐。在電力、水泥等重點行業推進煤炭清潔化改造,推進燃煤鍋爐、工業爐窖和農副產品加工等“煤改電”“煤改氣”。深度挖掘各類機組調峰潛力,大力支持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工程,鼓勵發展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項目,重點建設洋浦熱電、海口氣電、三亞西氣電、海口氣電二期、三亞東氣電等氣電項目,在重點園區適時建設分布式天然氣綜合能源站。到2025年,煤炭、石油消費比重進一步下降,能源治理水平和能源結構顯著改善。到2030年,能源消費結構更加清潔、高效,能源清潔轉型基本實現。
3.全面提升綠色電力消納能力。
以現代電力能源網絡與新一代信息網絡為基礎,依托數字化、智慧化等先進的前沿技術,不斷提高電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優化整合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儲能側資源,堅守安全底線,探索構建具有綠色高效、柔性開放、數字賦能等特征的新型電力系統。在資源稟賦較好的地方開展微電網建設,促進微電網、局部電網與大電網協調發展,推動微電網參與大電網的頻率/電壓調節以及削峰填谷等,擴大儲能技術在電力系統中的場景應用。推動電動汽車有序充電和車網互動(V2G)技術示范應用。引導用戶優化用電模式,釋放居民、商業和一般工業負荷的用電彈性。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化體系構建,積極參與南方區域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加快推動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完善輸配電價定價機制及節能環保電價政策,推動健全能源電力上下游各環節
價格形成和成本疏導機制。到2025年,對可再生能源的消納能力顯著提升,新型電力系統示范省初步建立,成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先行地。到2030年,電網調節能力進一步增強,全面建成數字電網,全面建成新型電力系統示范省。
4.優化能源安全供應體系。
堅持以能源安全保供為重心,以安全為前提、以穩定為基礎,統籌兼顧能源平穩轉型、安全轉型、低成本轉型,堅持算清需求賬、可靠性供應賬和需求側管理賬。從能源保供的全鏈條入手,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供預警機制,以數字化賦能為抓手,構建由電網企業、能源供應企業、能源設備企業、能源服務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共同參與的全面可觀、精確可測、高度可控的能源安全監管體系。針對風、光等新能源不確定性、波動性、對極端天氣耐受能力相對脆弱等特性,進一步加強各類電源協調規劃發展,支持主力電源送出工程建設,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針對大面積停電、極端天氣、煤炭供應特別是電煤保供、油氣管道安全等可能存在的風險,謀劃應對措施、制定應急預案,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的能源安全保供。加快推進能源終端設備全方位智慧化發展和智能化改造,依托一、二次能源管網及各類能源數據采集、傳輸通信等網架,構建分級、分層次的智慧綜合管控平臺。到2025年,海南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能源自給率達24%。到2030年,能源自給率達54%。
(二)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特色產業體系。
1.持續優化綠色低碳產業結構。
發揮綠色、生態、服務、開放優勢,推動實現海南綠色經濟和數字經濟“兩翼”驅動新模式,推動形成以服務型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建立開放型、生態型、服務型產業體系。推進傳統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實施能源資源綜合利用和梯級利用,推動現有制造業向智能化、綠色化和服務型轉變。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制定項目引進低碳指南,創造條件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完成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行業重點用能企業節能改造,實現產品能效向標桿水平靠攏。持續推進石化、化工、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推動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源頭替代。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確保重點用能企業全面落實能效標準與節能要求。全面推行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實行清潔生產、
能源審計,提高產業整體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達到12%、35%、15%,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持續提高。到2030年,綠色產業比重進一步提升,產業發展綠色化水平再上臺階,海南自由貿易港綠色產業體系更加健全。
2.創新旅游低碳發展新模式。
嚴守生態底線,確保海南旅游業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創建零碳、低碳旅游景區
試點,創新低碳旅游形式,開發多樣性低碳旅游項目。依托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打造低碳休閑房車營地,謀劃低碳露營地,配置低碳旅游設施,建設生態停車場、生態廁所、生態垃圾桶等。促進旅游交通低碳發展,在萬寧、瓊海、陵水、文昌等市縣,開展氫燃料汽車應用示范
試點。發展低碳旅游酒店,到2022年底,全省范圍內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3.加快發展綠色現代服務產業。
提升現代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以現代物流、醫療健康、現代金融、商務服務為發展重點,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推動服務業綠色化、低碳化發展,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現代服務業體系。推進海口商貿服務型、三亞空港型、洋浦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加快推進海南灣嶺、澄邁金馬等物流園區建設。充分釋放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新舊“國九條”政策紅利,打造醫藥研究、臨床試驗、臨床治療、健康療養為一體的高水平醫療服務產業集群。積極吸引境內外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瓊落地,推動發展貿易金融、消費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業務。推動會展業綠色高質量發展,鼓勵辦展設施循環利用。有序發展外賣配送、網約車、即時遞達、住宿共享等領域共享經濟,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做好數據中心、網絡機房綠色建設和改造,建立綠色運營維護體系。加快創意設計、建筑設計、工業設計和集成電路為主的“國際設計島”建設。到2025年,現代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比重達到54%,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5%以上。
4.著力培育低碳高新技術產業。
以科技創新為引領,以重大產業平臺為支撐,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以重點產業園區為載體,壯大綠色低碳型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優化石油化工產業結構,深化芳烴、烯烴、新材料三大產業鏈,鼓勵應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減少能耗,降低碳排放。鼓勵園區、企業積極參與綠色園區、綠色企業、綠色工藝標準體系認定,推進石油化工產業“5G+工業互聯網”兩化融合智能提升改造,加快智能工廠建設。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制造業發展,分階段實現汽車清潔能源化。通過組合綠電制氫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開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術研發、設計、制造新型高端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下延碳基新材料、甲醇燃料電池、新型綠色化工、多元電力智能調控等行業,同時輔以微藻生物固碳等技術為主的高附加值經濟產品制造。拓展數字技術與高新技術產業融合應用,在數字化轉型過程中推進綠色發展。鼓勵開展節能環保咨詢服務、節能環保設施設備建設及運營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環境服務、節能環保貿易及金融服務等。到2025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突破8000億元,在清潔能源產業領域投入800億元,產值突破330億元;節能環保產業產值達到350億元。到2030年,分別在儋州市、東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縣推動建成1—2個綠色新材料基地。
5.大力推進農業綠色低碳發展。
全省推進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提升生態循環農業示范省建設水平。適度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支持推廣使用現代農業機械化裝備。大力推進農業節水,推廣高效節水技術。以“向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閑漁業走”為方向,引導發展綠色生態健康漁業,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加快構建園區化、產業化、品牌化、數字化的現代農業新型產業融合體系。支持發展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創意農業、智慧農業、休閑漁業、美麗鄉村、民宿等新業態。推進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生態環境提升工程、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程。鼓勵推廣生態種植、生態養殖,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管理。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推進退化耕地綜合治理,加強農膜污染治理。實施農藥、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行動。
(三)推進綠色宜居型城鄉建設。
1.推進城鄉布局綠色低碳化。
推動城鎮更新由傳統“大拆大建”模式向漸進式、適應式的綜合環境整治更新模式轉型,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形成空間資源高度“循環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熱帶濱海島嶼特色的綠色低碳發展道路。優化城鄉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城市建筑規模,統籌安排各地區建設用地指標,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將低碳發展理念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優化城市空間形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合理規劃建設城市綠色空間、一級通風廊道、環城綠帶、交通走廊綠化通道,提升城市綠色化水平,積極推進海綿型城市建設。在沿海地區推動生態岸段和生態海域保護,在中部地區高質量建設森林城市。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突出導向的城鄉建設管理機制,加強建筑拆除管控。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加快農房和村莊現代化建設,促進縣城、小城鎮、村莊融合發展。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構建服務便捷、配置完善、布局合理的城鄉公共服務體系,縮短城鄉居民出行距離和時間。推進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2022年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比達60%以上,帶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2.建設和諧發展生態型城鎮。
以建設和諧發展生態型城鎮和區域為抓手,加快打造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示范樣板。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帶動工業源、農業源、生活領域源和其他類的固體廢物減排與處置方式轉變,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和排放,協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加快推進三亞市、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及海口市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重大開放平臺建設,支持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縣、東方市、臨高縣、瓊海市建設產城融合的低碳城鎮,探索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生態示范村、鎮。支持海口江東新區、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三亞中央商務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海南生態軟件園等園區根據產業發展定位和資源稟賦探索開展不同類型低碳園區試點建設工作。推動各市縣創建一批低碳城市、低碳園區、
低碳社區、低碳校區、低碳景區、低碳建筑試點。到2025年,各市縣至少完成3個近零碳排放社區試點的創建。到2030年,全省建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可借鑒的低碳示范區域試點。
3.有效降低建筑全壽命期能耗。
探索適宜夏熱冬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模式和技術路徑,逐步將建筑節能改造納入基礎類改造。以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為契機,以應用熱帶海島氣候適配型高效制冷、熱泵、LED等節能低碳技術為重點,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綠色節能改造,有條件的同步開展電氣化改造,預留適宜的配電網容量,為接入更多零碳電力創造便利條件。加強公共建筑用能監管,推動超過能耗限額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碳排放監測監管系統建設和運行管理。完善制定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相關技術標準,加大既有建筑綠色改造關鍵技術研究推廣力度。提高城鎮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加快推廣集光伏發電、儲能、智慧用電為一體的新型
綠色建筑,探索研究試行“光儲直柔”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4.推動城市運行綠色化轉型。
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等重大平臺,實現各類要素數字化、虛擬化、實時可視可控,通過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助力城市綠色轉型。加快推進CIM平臺集成創新應用,提升數據質量并賦能行業多元應用。積極推廣應用溫拌瀝青、智能通風、輔助動力替代和節能燈具、隔聲屏障等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和產品。加大工程建設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力度,推動廢舊路面、瀝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推動城市道路橋梁、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設施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城市管理運行體系日趨精細化,基礎設施綠色、智能、協調、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到2030年,海口、三亞、儋州、瓊海等地基本建成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5.深入推行農村清潔化用能。
實施農村清潔能源建設行動,推動能源生產清潔化、消費電氣化、配置智慧化,構建農村現代能源體系。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開展示范項目建設,在有條件地區推行整村試點,探索適合海島農村電氣化和零碳用能新模式。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持續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基本實現城鄉供電服務均等化,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積極推進農業生產、村民生活等領域電能替代,鼓勵居民炊事、衛生熱水等以電代氣。打造瓊海市會山鎮加略村和瓊中煙園村綜合能源示范村等示范工程。引導新建農房執行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農房節能改造,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30年,電能成為農村用能的主要方式,占比進一步提高。
(四)構建低碳化海島交通系統。
1.加快交通運輸能源清潔轉型。
建立全省全域性綠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網絡體系,加快交通電氣化進程,推動航空、鐵路、公路、航運低碳發展。進一步推動公轉鐵、公轉水,顯著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充分利用既有環島高鐵,有序推進“海口經濟圈”“三亞經濟圈”城際鐵路規劃,構建以鐵路為骨架的島內客貨運輸體系。逐步提高清潔能源在機場能耗中的占比,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推動碼頭等改建岸電設施,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推進港口原油、成品油裝船作業油氣回收。建設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交通樞紐、公交場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區域的充電樁與充電站,形成高速公路和城鄉充電網絡。打造全省統一的充換電基礎設施智能監管服務平臺,推動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全島“一張網”運營發展。以液化天然氣(LNG)為主,壓縮天然氣(CNG)和充電為輔,推動原有加氣站進行改造升級。
2.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船應用。
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和相關扶持政策,分階段分領域逐步推進全省各類汽車清潔能源化,建設世界新能源汽車體驗中心。加快推進社會運營交通領域清潔能源化,以輕型物流配送、城市環衛、租賃車、網約車等領域為重點,推動新能源車替代,鼓勵私人用車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舊船舶,加快電、氫等新能源在船舶領域的應用,推進船舶“油改氣”工作,重點在海口、瓊海、三亞、三沙以及洋浦經濟開發區等地建設船用液化天然氣加注站,發展天然氣車船。到2025年,公共服務領域和社會運營領域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比例達100%。到2030年,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務領域、社會運營領域車輛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私人用車領域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占比達100%。
3.建設低碳智慧交通物流體系。
加速發展貨物多式聯運,因地制宜推動公鐵、公水、空陸等形式多樣的多式聯運發展,探索多式聯運“一單制”。積極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發展,推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在城市輕型物流配送、郵政快遞、鐵路貨場、港口和機場服務等領域應用。引入物流企業加強智慧運行,優化物流路線布局,整合運輸資源,提高利用效率,推進系統化節能降碳。繼續完善冷鏈食品可信追溯平臺體系,鼓勵大型企業建設冷鏈物流供應鏈數字平臺,提升物流信息服務水平。“十四五”期間,全省公水聯運集裝箱比例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30年,力爭構建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網絡節點體系,積極打造農村物流服務品牌。
4.打造全島綠色出行友好環境。
加快推進全島智慧交通一張網,構建綠色出行體系。深入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推進公共交通向鄉村延伸覆蓋,建設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體系,提升公共交通品質與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發展省內重點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服務系統,強化省內公共交通與慢行交通銜接,增強公眾綠色出行意識,打造全島綠色出行友好環境。到2025年,提高綠色交通方式分擔率、增加綠色出行方式吸引力,進一步提高綠色出行水平,加快構建形成布局合理、生態友好、清潔低碳、集約高效的綠色出行服務體系。到2030年,三亞等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70%以上,打造綠色生態交通,努力爭創國家綠色交通范例。
(五)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1.多措并舉推動藍碳增匯。
高標準建設藍碳研究中心,搭建科研創新交流平臺,開展藍碳核算與監測技術、增匯方案、投融資機制等研究。積極參與藍碳標準制定,開發各類碳匯
方法學,開展試點示范,挖掘我省藍碳潛力。依托重點園區高校和科研機構,探索開展南海海域地質碳封存、碳封存適宜性評價指標體系研究,積極推進地質碳封存標準規范和監測技術體系。開展藍碳生態系統提升工程,落實濕地生態修復工程,推進基于生態系統的海岸帶綜合管理。到2025年,新增紅樹林面積2.55萬畝,修復退化紅樹林濕地4.8萬畝。2.穩步推動林業固碳增匯。
落實國家公園體制,將抓實抓好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建設作為生態立省的重中之重,充分挖掘海南林業資源碳匯潛力。持續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指標核算研究,推動森林資源價值核算試點工作,為政府工作決策提供支撐。實施生態系統重大修復工程,以環海南島重點海洋生態區和海南島中部山區熱帶雨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為重點,推進中部山地生態保護修復區、海岸帶生態保護修復區、臺地平原生態修復區、流域生態廊道生態保護修復區等四類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分區生態修復。持續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擴大和優化城鄉綠化空間與質量。通過加強森林資源培育,著力增加森林碳儲量;改造低質低效老殘林,提高林地生產力、森林經營效益和森林碳匯。研究成立海南省林業碳匯研究中心。
3.挖掘農業固碳增匯潛力。
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采用保護性耕作措施、擴大水田種植面積、秸稈還田、有機肥施用、采用輪作制度和土地利用方式等,使土壤有機碳庫產生顯著差別,將農田土壤由
碳源轉化為碳匯。增加因地制宜推廣保護性耕作,堅持有機無機肥料配合施用,開展農作物輪作及其多樣性種植。推進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低碳農業模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分區域、分類型推動農業固碳試點示范項目,提升農業系統碳匯增量。
(六)強化低碳科技創新支撐力。
1.加強低碳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支持省內外企業、高校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綠色技術基地、創新創業基地,鼓勵各類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培育創新型企業梯隊,并通過合作開發、技術入股等方式,聯合承擔各類綠色低碳科技研發項目。圍繞清潔能源替代、節能減排等關鍵領域,立足應用導向,強化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攻關,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氫能、儲能、工業流程再造、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CCUS)、生態碳匯等重點領域加強前沿探索與創新實踐。將低碳技術研究列入省科技創新規劃的重點,開展一批綠色低碳領域的科技創新研究項目,推動解決制約低碳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問題。
2.構建低碳領域科技創新平臺。
搭建低碳科技創新平臺,將產業和科研深度融合,探索重點科技項目,協同推進成果轉化與試點應用工程。完善綠色技術全鏈條轉移轉化機制,推進綠色技術交易應用,建立綠色技術轉移、交易和產業化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認證體系。支持國內外一流科研機構針對低碳科技設立分支機構、重點研究所或孵化中心。聯合國內高校、科研機構打造低碳智庫平臺。
3.推動低碳技術成果應用示范。
推廣先進成熟的國內外綠色低碳技術,在省內開展示范應用。立足我省可再生能源資源優勢,應用國內外低碳技術,構建可再生能源生產體系,擴大應用場景。在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點排放領域開展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依托國家氣象觀象臺,建設溫室氣體氣象觀測站網,開展區域生態碳匯模擬分析評估。積極探索使用國家二氧化碳監測科學實驗衛星等科學監測數據,對全省碳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開展碳捕捉、封存和利用(CCUS)示范,以福山油田CCUS項目為范例,在水泥、石化和化工領域推進二氧化碳捕捉、封存和利用等技術試點工作,為海南自由貿易港溫室氣體控制、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更可靠有力的技術支撐。到2030年,CCUS等技術得到更廣泛應用,碳封存能力達50萬噸/年。
(七)創建高水平綠色低碳社會。
厲行節約,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遏制餐飲浪費等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行為。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時尚。優先在各類大型商場營造綠色消費場景,并逐漸推廣到全省購物中心、超市、專營店等,提升游客在島綠色消費水平。鼓勵居民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嚴格落實綠色產品認證和標識制度。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國有企業率先全面執行企業綠色采購指南。做好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在海口市、三亞市、文昌市、瓊海市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樣板城市,在其他市縣創建不少于70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樣板鄉鎮。在充分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省全域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60%。到2030年,初步建設基本完善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
2.積極發揮碳普惠機制作用。
研究制定系統科學、開放融合且符合海南生態產品特點的碳普惠機制。優先選取涉及旅游消費吃、穿、住、用、行等密切相關產品,統一制定碳普惠認證實施規則和認證標識,建立以商業激勵、政策鼓勵和
碳減排量相結合的正向引導機制。率先在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開展碳中和實踐活動,通過植樹造林、認養珊瑚、購買綠色電力、駕駛新能源車等方式中和自身碳排放,帶動更多社會主體參與碳普惠活動;發揮“海易辦”APP已有的平臺功能與數據資源,開發“碳賬戶”管理系統,建立綠色低碳行為相關數據收集分析平臺,探索開展碳普惠應用實踐。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省碳普惠應用平臺,基本建成應用場景豐富、系統平臺完善、規則流程明晰的碳普惠系統。到2030年,碳普惠機制更加健全,形成人人低碳的良好氛圍。
3.推動企業落實綠色發展責任。
推動企業承擔綠色發展的社會責任,激發企業自覺走綠色發展道路的內在動力。通過政策引導,實施清潔生產評價、能源審計等,鼓勵企業加大對環保事業的投入,將環境成本納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之中,倒逼企業減少其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持續實行雙強制綠色采購“全省一張網”,引導企業開展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等高端品質認證,鼓勵電商企業、市場、商場、超市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建立企業承擔綠色發展責任的評估體系,對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表現和績效進行評估,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企業給予通報。
(八)開拓國際交流合作新模式。
1.深化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主動對接國際規則,積極舉辦各類
論壇、交流
會議、搭建展示平臺,深化綠色產品、技術、經濟等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推動綠色國際合作機制創新,形成國際低碳島建設的海南經驗。用好海洋合作與治理
論壇、綠水青山生態文明濟州論壇、海南—加州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對話、澳門國際環保展等外宣平臺,發揮海南在“一帶一路”的地緣優勢,深化在應對氣候變化、新污染物治理等領域的國際氣候變化務實合作,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探索開展減排項目及配額互認,服務綠色絲綢之路建設。充分挖掘利用博鰲亞洲論壇資源,聯合東盟各國科研機構,重點開展“自由貿易港低碳建設—區域氣候使者行動”、“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應對氣候變化與紅樹林保護行動”、“能源與氣候(空氣污染防治協同)行動”、“藍碳城市與海洋減塑行動”等應對氣候變化合作項目。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高科技企業等在技術研發、人才培養方面開展對外合作交流。謀劃海南可持續發展示范工作,爭取國家支持海南成為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議程示范樣板,開展SDG大數據綜合應用示范。
2.加強綠色經貿技術交流合作。
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外開放前沿優勢,積極引進全球優質資源,鼓勵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進口。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加大自主品牌培育,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認證,提升出口商品附加值,鼓勵企業全面融入綠色低碳產業鏈。利用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原輔料減免關稅政策,形成成本優勢,打造海上風電裝備出口制造中心,鼓勵相關企業積極開拓東南亞市場。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協同開展先進生物降解材料關鍵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鼓勵面向東南亞等潛在市場進行合作推廣。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清潔能源等方面加強與國際交流合作,積極推動供應鏈管理、咨詢、法律、
會計等專業服務與制造業協同走出去。切實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
碳金融國際合作與交流,建立并深化與全球領先的
碳金融機構和人才的交流合作機制,努力將海南打造成我國碳金融國際交流和合作的支點與窗口,促進省內碳金融產業轉化,全力助推省內碳金融企業“走出去”。
3.探索共建自由貿易港綠色發展聯盟。
積極發揮對外開放的前沿優勢,全面對標接軌國際,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國際合作,積極搭建生態低碳合作平臺,開展綠色低碳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強化與其他自由貿易港在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投資與貿易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建設信息共享平臺、技術交流平臺與高端智庫平臺,共擔綠色發展責任,開拓綠色發展模式,探索共建自由貿易港綠色發展聯盟。
四、綠色低碳示范引領專項工程
聚焦重點任務相關領域,謀劃推動一批特色、亮點工程,作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點,為碳達峰工作提供堅實支撐,引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實施和系統推進。
(一)新型電力系統示范建設工程。
加快“源網荷儲一體化”重點項目建設,優化整合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資源要素,提高電網與各側的交互響應能力,實現源、網、荷、儲深度協同。智能輸電建設方面,持續優化主網架,高起點高標準建設500千伏主網架,加快建成投產覆蓋全島的500千伏口字型環網,進一步形成覆蓋全島的“日”字形目標網架結構。在智能配電建設方面,全面推進以故障自愈為方向的配電自動化建設。在智能用電方面,加快推動“新電氣化”進程,促進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積極推進電力需求響應,加強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持續提高單位工業增加值能效。在數字化方面,充分發揮能源電力大數據“生產要素”和“算力+算法”疊加倍增效應,以數字電網賦能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到2025年,力爭清潔能源發電裝機、電量比重分別達85%、75%左右,科學合理控制尖峰負荷規模,以智能配電網及智能微網建設為突破口,探索構建源網荷儲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成新型電力系統示范省。到2030年,力爭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75%左右,清潔能源裝機比重92%左右,大電網與配電網、微網、微網群協調發展的電網形態基本形成,逐步形成占年度最大用電負荷5%左右的需求側機動調節能力,大幅度提高能源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建成數字電網、全面建成新型電力系統示范省。
(二)重點園區低碳循環發展工程。
推動現有園區循環化、節能低碳化改造。著力在產業園區構建循環型產業鏈,抓好石化、化工、造紙等重點企業資源消耗減量化。以提高資源、能源的投入產出效率為主線,圍繞資源輸入、利用、輸出三個環節,緊抓園區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各產業體系和企業發展的上下游銜接更加緊密,形成企業之間、產業之間大循環大發展的格局。開展化工類園區與綠色能源消費融合,重點推進綠氫化工示范工程建設。到2025年,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東方臨港產業園區、三亞市亞龍灣國家旅游度假區完成循環化改造工作。到2030年,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
(三)零碳示范區域創建引領工程。
以生態能源為依托,以科技創新為驅動,以“零碳、智慧、循環”為方向,按照生態優先、低碳集約、量化管控的原則,在海口、三亞、博鰲等市鎮,結合各地產業發展定位和資源稟賦,因地制宜發揮科技創新、旅游康養、會議培訓、體育農漁等地區發展特色要素,差異化打造一批高質量近零碳、零碳示范區域。通過示范區總體路線制定、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替代、數字賦能實現智慧控碳、綠色建筑全配套、低碳交通方式改造和碳中和科技應用等,探索開展零碳試點工作。對零碳試點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加強工作指導和跟蹤管理,優化零碳實現路徑。利用三年時間,按照“世界一流、國內領先、全面對標”目標,多維度對標對表國際一流指標,通過制度集成創新和技術集成應用,將博鰲零碳示范區打造成為省部共建的全國性示范項目和具有國際引領示范作用的零碳綠色發展標桿。2030年前,率先建成三亞蜈支洲島、瓊海市會山鎮加略村、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等零碳先行示范區和五指山市微電網零碳能源先行示范區。
(四)熱帶海島綠色建筑探索工程。
立足海南高溫高濕、風大雷暴多等氣候特征,研究建立適應海南地區應用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設計、施工技術、檢測技術和評價技術標準體系,助力低能耗建筑高質量發展。積極探索適宜海南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新模式,利用風能、生物質能、水能、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研究推進空氣源熱泵、太陽能空調等技術在建筑中的應用試點,積極推進儲能等技術研發應用,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體系。選取有條件的市縣開展綠色建筑發展示范工程,以完善的綠色建筑推廣政策、標準、監管、金融體系為引領,以適合海南熱帶海島氣候的綠色建筑技術、產品研發技術和綠色建筑信息管理系統為支撐,以統一的綠色建筑標識認定、管理與撤銷制度作保障,實現綠色建筑的全過程管理,建立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建設運營體系。到2022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其中海口市、三亞市占比達到80%,其他市縣占比達到60%。到2025年,力爭編制完成《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導則》《海南省超低能耗建筑設計技術標準》,全省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80%,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30年,全省新建建筑100%符合綠色建筑規范。
(五)禁售燃油汽車壘土筑基工程。
著力解決充電不便問題,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體驗。以構建覆蓋海南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應用為目標,樁站先行、適當超前推進海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省內充電基礎設施總體車樁比例確保小于2.5﹕1,公共充電樁方面小于7﹕1,重點先行區域充電網絡平均服務半徑力爭小于1公里,優先發展區域小于3公里,積極促進區域小于5公里。加強政策引導,推動燃油汽車加快退出。通過實行差異化上牌、行駛、停放等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制定鼓勵燃油汽車加快退出的財稅支持政策措施,分階段實現全域汽車清潔能源化。鼓勵地級市率先建設機動車零排放區。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道路交通發展等情況,劃定并公布低排放區域和零排放區域。加快構建統一的海南省充換電一張網服務與監管平臺,到2022年,組建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公司,打造海南充換電基礎設施運營平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在全省存量汽車和新增汽車中占比明顯提高,燃油汽車退出速度明顯加快、新增規模明顯降低。到2030年,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新能源汽車占比超過45%,各市縣基本建成一個機動車零排放區。
(六)海洋藍碳生態系統建設工程。
依托已開展的藍
碳交易研究工作,打造國家級藍碳科技創新管理平臺,全面開展海南省藍碳資源調查統計,碳儲量調查和方法學開發等工作,摸清藍碳資源家底。建設藍碳研究實踐基地,以紅樹林、鹽沼、海草和其他藻類為重點,綜合考慮水質和地貌等外在因素,構建具有海南特色的藍碳生態系統,并結合人工干預和監測管理,以海口東寨港紅樹林、陵水新村與黎安港海草床、文昌與瓊海麒麟菜等增匯工程,以及三亞灣、萬寧小海和老爺海等生態治理修復工程為重點,分階段分層次建設一批可觀察、可核查、可復制、可推廣的藍碳樣板工程,努力建設國家藍碳示范區,為藍碳系列理論提供實踐基地和發展基礎。整體推進海洋垃圾治理,全面加強海岸帶藍碳生態系統的保護與修復工作,完善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和海洋可持續發展方式,充分挖掘全省藍碳潛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知識共享與學術成果國際交流平臺,努力建設高水平藍碳研究機構,主動服務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到2030年,力爭成為在國際上展示我國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靚麗名片。
(七)全面深入實施全省禁塑工程。
貫徹國家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倡導綠色產品消費,適時修訂完善《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制定《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加強一次性塑料制品輸入源頭治理,禁止名錄內一次性塑料制品通過港口、郵寄、電商等渠道向島內輸入。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全社會禁塑工作,建立案件曝光和新聞發布機制,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落實《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海南省快遞包裝綠色轉型行動計劃(2021—2025)》等要求,不斷提高快遞包裝的系統化治理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到2025年,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目錄塑料制品成效進一步提升,在海口市、澄邁縣、東方市等地工業園區建設全生物降解材料完整產業鏈。到2030年,禁塑制度體系更加健全,替代產品成本進一步降低、質量進一步提升,替代品得到充分推廣,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成效保持全國領先水平。
五、政策保障
(一)優化核算規則體系。
組織開展國家碳排放核算規則體系集中學習研討交流活動,推動深入應用,理清核算邊界,強化對碳排放的跟蹤分析,加快建立符合海南省情的碳排放數據統一發布制度。支持重點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及優勢開展碳排放方法學研究,進一步驗證后作為海南省碳排放數據發布佐證依據。
(二)健全完善法規標準。
探索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的減緩和應對氣候變化創新性制度及具體措施,在修訂已有環境保護法規的同時,探索制定促進碳達峰碳中和實現的倡導性條款。針對適應氣候變化、節能降碳等重點領域,探索制定專項條例或政府規章。建立健全符合熱帶海島氣候特征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加快新能源并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等技術領域標準制修訂。健全碳標識體系,制定碳標識管理辦法,明確產品“
碳足跡”。落實節能綠色低碳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做好認證目錄發布和認證結果采信工作。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標識制度。制訂海南省綠色建筑發展規定。制修訂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旅游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鼓勵支持相關單位、機構積極參與國際能效、低碳等相關標準制修訂。
(三)推動落實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國家下放給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各項政策,重點完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嚴格落實居民和高耗能產業階梯電價政策。持續加大財政對綠色低碳領域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支持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碳減排技術、生態系統增匯工程等。繼續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
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依托海南省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建立綠色金融信息共享機制,探索構建集綠色信用服務、綠色金融服務、綠色企業、項目評級等為一體的綠色金融服務體。完善綠色信貸制度,加大對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基于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抵質押品的綠色信貸產品,出臺科學有效的綠色信貸綜合解決方案。鼓勵探索綠色低碳領域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積極盤活存量資產。積極開展綠色項目債券融資,重點支持節能環保、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和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
綠色債券。發展綠色保險,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支持保險機構開展氣象指數類保險。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各類綠色發展產業基金,推動設立政府出資參與的碳達峰碳中和基金,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進一步完善海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制度,引進國際資金和境外投資者參與氣候投融資活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歸集有綠色轉型升級需求、運營綠色項目的客戶信息,探索建立綠色項目庫,加大對入庫企業的支持,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全省綠色重大項目庫。
(四)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發揮市場機制優化配置碳排放資源的作用,有效引導資金流向低碳發展領域,倒逼能源消費和產業結構低碳化。支持用戶側儲能、虛擬電廠等資源參與市場化交易,鼓勵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機制創新,完善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機制。積極推進碳普惠機制,建設全省統一的碳普惠應用平臺,逐步建立可持續的碳普惠商業模式。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指導各市縣、各部門和各行業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加強與國家方案銜接,跟蹤、調度各市縣、各部門和各行業達峰工作的總體進展。組建省綠色低碳發展服務中心,深化政策研究、設計和情景分析,加強重點項目謀劃和實施,促進低碳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應用。加強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人才隊伍建設,配備專職人員,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專項工作經費支撐。
(二)壓實各方責任。
按照我省“1+N”政策體系要求,省直有關部門要制定本領域碳達峰專項實施方案,明確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各市縣要根據資源稟賦與發展定位,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開展碳達峰路線圖研究,制定積極可行、符合實際的落實舉措。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園區、行業和企業開展相關試點示范,積極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各市縣各部門要加強風險防范,處理好碳達峰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日常生活的關系,確保安全降碳。
(三)加強培訓宣傳。
加強培訓力度,開展國內外交流合作,培訓考察、交流研討等活動,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海南實際,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各類學校等增加相關特色課程,培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學生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了解掌握海南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宣傳和輿論引導,普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科學知識。深入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創新宣傳載體,豐富活動內容,持續開展“六五環境日”、“節能宣傳周”及“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將綠色低碳理念融入廣大人民群眾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之中。
(四)強化監督考核。
依照有關規定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評價的重要內容。各市縣、各部門每年將推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情況向省委、省政府報告。開展碳達峰實施情況評估,科學評估工作進展與成效。編制碳達峰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方案,依照有關規定將重點行業與區域碳達峰落實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建立有力有效的監督落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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