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確保實現全年開發建設目標,國家能源局擬按月開展項目開發建設情況調度,并于8月6日發布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按月調度的通知,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按月調度機制,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從核準(審批、備案)、開工、建設、并網到投產進行全過程調度。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組織本省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單位,依托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填報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情況。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每月20日前,要將上月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開發建設情況,形成月度監測評估報告報國家能源局
新能源司,并抄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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