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證交易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作為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創新發展機制的重大舉措,綠證交易制度推出時被寄予厚望。主管部門也明確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自愿認購綠證。但綠證市場自2017年7月開市以來交易極不活躍。實際成交量僅為核發量的0.13%。大量核發綠證滯銷,整體市場供過于求。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 自愿認購對認購方刺激作用不強
綠證剛啟動認購時,得到許多國內企業的積極響應。但由于綠證購買為自愿行為,購買綠證只能證明企業消費了綠色電力,企業購買綠證大多是為了增強影響力,提升品牌社會形象。另外,綠證可以且僅可以出售一次,弱化了其交易屬性,不像是金融商品。這種依靠公眾綠色環保意識的認購手段對購買方的刺激作用有限。截至2019年6月第一周,累計綠證認購總量只有33,140個,其中風電綠證交易量為32,980個,光伏綠證交易量僅為160個。
(二)交易品種冗雜,與國際綠證差價較高
相比交易市場的冷淡,綠證核發端輸出的合格綠證卻數量驚人,截至2019年6月4日 ,累計已核發綠證25,620,145個,其中風電綠證22,533,194個,光伏綠證3,086,951個[3]。目前我國綠證產品種類繁多,僅在綠證認購平臺上公開交易的產品就有670種之多,其中風電類產品占大多數,有524種,光伏類產品有146種。綠證產品單價在128.6元/個至872.8元/個之間不等,其中風電類產品單價較低,最高價為330元/個,最低價為128.6元/個;光伏類產品單價較高,最高價為872.8元/個,最低價為586.6元/個。光伏類產品的最低價依舊高于風電類產品的最高價。相比國際綠證價格平均水平,國內綠證價格在國際價格的10倍以上,成本較高[2]。如此高的國內外差價,再加上綠證購買本身是非強制行為,降低了跨國公司在國內購買綠證的意愿。
(三) 交易制度尚待改進和完善
如上文所述,綠證交易目前還屬于自愿交易行為,尚無強制約束。2019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規定了自愿認購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對應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可等量記為消納量,抵消其實際需消納的可再生能源電量。這一通知的公布有利于綠證市場的發展, 但該消納保障機制目前處于模擬運行期,從2020年1月1日起將全面進行監測評價和正式考核,目前還需進行制度改進和完善。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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