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碳足跡”?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的概念緣起于哥倫比亞大學提出的“生態足跡”,于 1999年首次使用。在概念提出之初,它僅指每年因特定活動而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重量,通常以噸為單位。
在接下來的幾年里,這個詞在 2004 年由英國石油公司 (BP) 發起的一項廣告活動中流行起來,該活動鼓勵人們檢查自己的碳足跡并進行“低碳飲食”。 不過,鑒于石油巨頭本身負責化石燃料開采,該廣告活動多年來一直受到批評。
目前,對于“碳足跡”的準確定義目前還沒有統一,各國學者有著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認識,但一般而言是指個人以及其他實體(企業機構、活動、建筑物、產品等)所有活動引起的溫室氣體或二氧化碳排放量,既包括制造、供暖和運輸過程中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直接排放,也包括產生與消費的商品和服務所造成的間接碳排放。
正因為當前定義不一,也使得核算方法各異。國際上有較為通用的四種方法:生命周期評價法、投入產出法、IPCC 法、碳計算器。其中以生命周期評價法和 IPCC 法應用較為廣泛。
生命周期評價法,主要評估某一產品在生命周期或服務過程中所排放出來的溫室氣體。“根據國際標準來看,全生命周期的產品環境足跡大約有20余項,碳只是其中的一項。只不過現在因為有雙碳大背景,把碳單獨拿出來了。”施耐德電氣全球綠色節能設計中心負責人、施耐德電氣愛迪生環境
專家劉果果對鈦媒體App介紹道。
這種方法結果相對準確,具備針對性,但需要消耗較大的人、物力資源,相對成本較高。“從開發一個新產品的時候,從上游原材料就開始策劃,一直策劃到這個產品最后的廢棄,把全生命周期都考慮在內,這里牽涉太多因素”,劉果果說道。
首先,需要專門的團隊。因為無論是邊界的設定,還是數據敏感性如何分析,需要專門的人做專門的事情。
其次,需要跨部門的通力合作。“碳足跡的核算不是一個部門可以做的,全生命周期評價方法,在前端需要有研發的同事,有材料部門的同事,中間有工廠的同事,后邊有供應鏈的同事,才能把碳足跡的核算準確地核實下來,算起來。”
IPCC 法,是由聯合國氣候變化委員會提供,雖然較為詳細的考慮到了所有的溫室氣體排放的可能性,并給出了相對具體的排放原則和核算方法,相對來說更適合從生產角度核算研究某一區域的直接碳足跡,但是,該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只能用于研究相對封閉的碳足跡,不能從消費的角度計算隱含的碳排放量。
投入產出法,是以投入產出分析為基礎的自上而下的模型,在核算時僅僅需要較少的、物力資源,相對成本較小。
目前已有許多網站提供了專門的“碳足跡計算器”,只要輸入一定的生活數據,可以計算出相應的“碳足跡”。但因為不同的碳足跡計算器的復雜程度和設計項目數量、種類有所不同,導致計算結果也不盡相同,偏差很大甚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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