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2021年,國家層面相繼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作出系統謀劃和總體部署。2022年,廣東省出臺了《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對全省“雙碳”工作進行系統部署安排。
深圳市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堅持以先行示范標準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積極構建“1+N”政策體系。本次印發的《實施方案》作為“1+N”政策體系中的“1”,強化系統觀念,聚焦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在立足深圳發展實際基礎上充分銜接落實省實施意見和實施方案,明確深圳市碳達峰工作總體要求,提出各領域
綠色低碳發展方向、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系統謀劃構建具有深圳特色的智慧化、精細化超大城市碳達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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