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國家碳達峰
試點建設方案》,提出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
試點建設,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統籌考慮各地區
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
《方案》提出,到2025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試點范圍內有利于
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基礎、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到2030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
綠色轉型取得顯著進展,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對其他城市和園區帶動作用明顯,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方案》在確定試點任務、實施重點工程、強化科技創新、完善政策機制、開展全民行動5方面部署了試點建設內容。
《方案》要求,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要根據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際、本地區城市和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等情況,按照分配名額提出首批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建議名單,報本地區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確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首批試點推進情況,組織開展后續試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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