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驅動綠色低碳轉型
“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在新時代、新階段,我國該如何繼續深入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第十三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世錦認為,要圍繞碳排放“雙控”目標,堅持走“增量優先、以新代舊、激勵創新、市場驅動”的轉型道路,發揮已有產業競爭優勢,實現增量和存量有序替代,推動能源和經濟社會平穩轉型。
劉世錦指出,作為存量的傳統高碳能源,目前還有一定的減碳空間,但是越往后空間越小、難度更大,使用成本也會上升,而作為增量的低碳或者零碳新能源,隨著產量擴大、技術改進,成本還會下降,因此采取新能源代替老能源的減碳路徑可以擴大成本優勢,驅動新舊能源比例轉換。
從具體實踐來看,目前有三種不同類型的減碳模式。一是衰退型減碳,即通過縮小工業生產規模甚至停止生產來減少或者停止碳排放。二是增效型減碳,即提高碳生產率,用同樣多的碳排放實現更多的產出。三是創新型減碳,即通過采用新的技術、工藝、方法,達到同等產出下的低碳、零碳排放。
“衰退型減碳和增效型減碳屬于‘防御型’減碳戰略,而創新型減碳則是‘進取型’戰略。到目前為止,我國推進減碳工作還是以‘防御型’戰略為主,面臨的任務是轉向‘進取型’減碳戰略。”劉世錦認為,圍繞增量和存量有序替代,應推動能源綠色轉型形成三個支柱體系。
第一個支柱是要建立全方位支持綠色技術的創新型碳替減市場。即在獲取相同產出的情況下,運用低碳、零碳和負碳技術與原有高碳基準生產方式相比所減少或抵消碳排放量交易而形成市場。各地可以從實際出發,建立“碳資產池”或“綠碳銀行”,開展創新型碳替減的核算和交易,本地市場實現有效運行后可向外地交易者開放,逐步演變為更大范圍的區域性市場或者全國性市場。
第二個支柱是要形成區域自主減排責任體系。“增量優先”的關鍵是擴大技術創新產品的市場需求,而這又直接取決于減排責任體系。建議把減排目標進行分級,形成省、市、縣等層面的區域減排計劃和可追溯的減排責任要求,由此建立減排責任體系,促進減碳增長、降本提效協同推進。
第三個支柱是要加快推進碳核算工作。無論是碳替減市場還是減碳責任體系,前提都必須要有合格的碳核算基礎。全國應普遍建立企業碳賬戶,一些地方還可以酌情建立個人碳賬戶。
驅動綠色低碳轉型,離不開金融支持。“無論是應對氣候變化,還是推進碳中和,最主要的問題是外部性難以內部化、難以計量和驗證、信息不對稱、商業可持續性比較差等,這些問題無法通過傳統的信貸等手段解決,而要靠金融科技,特別是要依托轉型金融。”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指出,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前景廣闊,也需要大量投入,在此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破壞、損失。因此,需采用服務于可持續發展目標轉型的融資手段,調動社會資源從其他方面進行彌補,有計劃、有步驟、平滑地引導新舊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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