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以“德國撤銷2035年
碳中和氣候目標”為題的文章突然出現,部分文章還打出了“板上釘釘”的字樣。《能源》雜志翻閱了英文和德文報道,實際上并沒有找到確切的消息。
而仔細閱讀類似中文媒體報道,內容大都來自于路透7月5日的報道《Draft law shows Germany plans to revise key emissions target for energy sector》。主要內容見下圖:
路透社周二看到的一份法案草稿顯示,德國執政聯盟將修改一個氣候變化關鍵目標以達到2035年能源產業碳中和。
周四將要投票的草案撤回了2035年能源產業碳中和的目標,轉而設立了在燃煤電廠徹底退出后的目標。而草案沒有給出具體時間。
這只是意味著德國會放棄2035年能源系統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事實上,準確的說這個目標是“2035年實現100%的可再生能源綠電”。
所以,所謂的“德國放棄氣候碳中和目標”是錯誤的。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德國放棄2035年100%綠電目標”。而德國的碳中和目標是在2045年實現碳中和,這個目標從未放棄。
“2035年的100%綠電”是德國“紅綠燈聯盟”上臺之后提出的一個新的氣候變化目標。這一目標的大背景除了德國新政府對于氣候變化更激進的態度(綠黨參與了執政聯盟),也是受到了俄烏戰爭的直接刺激(該目標在俄烏戰爭爆發后被媒體披露)。
德國新政府上臺之后,提出了所謂的“復活節一攬子計劃”,除了“2035年的100%綠電”外,計劃還包括但不限于:
2030年陸上風電裝機超115GW(裝機容量翻番)
海上風電2030年達到30GW(現在的4倍)、2035年40GW、2045年70GW
2030年光伏裝機達到215GW(接近現在的4倍)
7月7日,德國議會已經通過了“復活節一攬子計劃”。而從德文媒體的報道來看,德國當地媒體和業界關注的焦點根本不是什么“2035年100%綠電目標”被放棄。而是“復活節一攬子計劃”體現出的對于可再生能源擴張的重大意義。
德國聯邦能源與水資源管理協會(BDEW)執行委員會主席Kerstin Andreae說:“復活節一攬子計劃為可再生能源擴張奠定了基礎。”支持者們認為此次“復活節一攬子計劃”和相關《可再生能源法案》的修改標志著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被賦予了極高的地位。
德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尤其是陸上及海上風電——長期都受到嚴苛的環保制約。《自然保護法》曾多次與風電項目產生沖突。此番相關法案的通過,讓風力發電獲得了更多的支持,例如景觀保護區不再自動被排除在風電發展區域之外。而
新能源建設企業需要投入資金在物種多樣性的保護上。
除了風電,“復活節一攬子計劃”還包含了光伏、電網、節能、
碳價等諸多方面變化,這些內容都擴展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投資、發展及其他碳中和相關產業發展的邊界。
盡管存在爭議——例如環保組織認為風光對物種和環境存在潛在破壞——但這確實是德國自2000年《可再生能源法案》通過以來,最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擴張計劃。
目前來看,雖然“2035年100%綠電”的目標沒有被明文通過。但是德國政府提出的2030年實現80%電力消費來自于可再生能源的目標仍然存在。修改后的法案規定,電力系統的碳中和目標應“在煤炭完全退出后完成”,而煤炭的退出時間被定于2038年。
但是德國三黨聯盟曾經在2021年的聯合協議中提出,希望能將煤炭退出時間提前到2030年。而且在剛剛結束的G7峰會上,領導人們一直統一到2035年實現電力部門的脫碳。所以,可能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刪除“2035年100%綠電”目標,對于德國的氣候變化進程和下一步可再生能源發展節奏,都沒有任何影響。“復活節一攬子計劃”的通過,極大可能將會直接刺激德國在未來十年內可再生能源的投資掀起一個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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