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于2030年前實現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意味著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將完成全球最高
碳排放強度降幅,用全球歷史上最短的時間實現從碳達峰到
碳中和。
碳達峰分為自然達峰和政策驅動達峰。自然達峰與國家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及城鎮化水平有著密切關系,一些發達國家達峰過程都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因產業結構變化、能源結構變化、城市化完成而自然形成的。
相比發達國家,我國目前工業化、城鎮化等進程遠未結束,將近一半以上的城市第二產業占比超過50%,且主要以高耗能高碳排放的建材、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產業為主。在此條件下,我國提出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一方面要通過政策手段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快速縮短達峰時間和降低達峰峰值,另一方面又要在這一過程中保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特別要保證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糧食安全,這無疑是場硬仗。
盡管如此,我國政府仍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
會議上鄭重承諾“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經過堅持不懈努力,截至2020年底,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8.4%,超過了向國際社會做出的承諾。
作為制造業大國,2020年我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美國的一半,歷史累計排放量也約為美國的一半。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還在深入發展,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任務還很重,能源消費仍將保持剛性增長,承諾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僅有30年左右,遠遠短于發達國家所用時間,充分體現了大國擔當的雄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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