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鞏固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果,促進生產生活方式
綠色轉型。扎實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
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國家對
碳中和如此重視和強調,超出我們的預期。”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談及碳中和興奮非常。
加快碳中和進程 筑牢我國能源和外匯安全體系
劉漢元表示,去年9月22日,習近平主席向世界宣布中國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獲得了歐盟及世界各國的廣泛贊譽。
當前,光伏發電已在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成為最經濟的發電方式。光伏發電已基本實現平價上網,因此發電成本實際已經降到了原油每桶10美元左右的
價格,且發電全過程零污染、零排放。
2020年,我國進口原油增長到5.42億噸,石油外貿依存度創歷史新高,達到73.5%。雖然原油價格降低,使外匯支出有所減少,但仍達到1900億美元左右。在我國進口的原油中,約有80%需經過馬六甲海峽,國家能源安全、外匯儲備面臨較大風險。
劉漢元建議,加快推進汽車電動化、能源消費電力化、電力生產清潔化,加速碳中和進程,筑牢我國能源和外匯安全體系。他同時建議,我國對全球能源轉型、氣候治理的重大意義,應該被清楚地認識并高度重視和肯定。
落實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和優先上網政策
劉漢元表示,發展以光伏、風電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兌現國際承諾,體現國家責任與擔當,實現
節能減排、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戰略。然而,這樣一個應以國家力量給予保障的戰略性朝陽產業,一段時間以來,卻飽受棄光棄風、強制交易等問題困擾。
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2020年全國棄風電量達到166.1億千瓦時、棄光電量為52.6億千瓦時,如該部分電量得以全額上網,可減少煤電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1800萬噸以上。2005年,我國頒布的《可再生能源法》中明文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但實際執行過程中,卻一直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棄風棄光已經成為制約我國光伏和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絆腳石。讓光伏、風電企業雪上加霜的是,在上網電量無法保證的情況下,上網電價還被變相降低,以致出現“量價齊跌”的現象。
劉漢元建議,嚴格執行國家《可再生能源法》與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政策;將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政策執
行情況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納入對地方政府、電網公司的考核范圍;逐步將煤電機組轉變為調峰電源;加快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及其輔助服務市場建設。
優化儲能發展模式保障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納
我國相比部分歐美國家,電力系統以燃煤火電、徑流式水電為主,調峰能力與響應速率均存在劣勢。儲能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增強電力系統供應安全性、靈活性和綜合效率的重要環節,是支撐能源轉型的關鍵技術之一。結合儲能技術的發展趨勢,我國在未來政策制定方面,應當充分考慮儲能在推動可再生能源消納以及提升電網穩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設計合理的儲能價格補償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持續優化儲能發展模式,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
劉漢元建議,不強制要求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置儲能系統,以提高儲能的利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支持發展系統側集中式儲能系統,將抽水蓄能電站、儲能基地納入電力發展規劃與統一調度范圍,通過招投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項目業主;加快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引導鼓勵儲能以獨立輔助服務提供商的角色參與市場交易,發展儲能市場化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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