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日前公布《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印發配套的配額分配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這意味著自今年元旦起,全國
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
履約周期正式啟動,2225家發電企業將分到
碳排放配額。
據介紹,管理辦法定位于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規定了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全國碳市場運行的關鍵環節和工作要求。以管理辦法為統領,生態環境部還將制定并發布溫室氣體核算報告與核查、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國碳市場的基本制度框架。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配額分配備受關注。此次劃定排放配額的企業是年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發電企業。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表示,對發電行業將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
李高說,碳排放權交易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一種市場化手段,相對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會減排成本較低、能夠為企業減排提供靈活選擇等優勢。2011年以來,
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工作,截至2020年11月,
試點碳市場共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20余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累計配額成交量約為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人民幣。
未來,生態環境部將圍繞完成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
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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