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準備工作。
《環境保護稅法》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第一部稅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環境保護稅法承載著落實
綠色發展理念、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的重任,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此次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吹響了全面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準備攻堅戰的集結號。
通知明確了環境保護稅開征前各地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環境保護稅開征工作順利啟動、平穩推進。
通知要求各地落實稅法授權事項,確定本地區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以及應稅污染物排放量抽樣測算和核定征收方法。各級環保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及時交接檔案資料,實現稅務、環保部門涉稅信息數據交換共享;稅務部門要全面摸清本地區稅源情況,掌握稅源底數,抓緊建立基礎稅源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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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強調各級稅務部門不僅要加強內部學習培訓,使基層稅務人員熟悉稅法、了解政策、把握要求,還要廣泛開展稅法宣傳,加強對納稅人的輔導培訓,使納稅人能申報、會申報。
“環境保護稅作為新稅種,以污染排放量為計稅依據,專業性強、監督檢測困難,缺少可借鑒的征管經驗,傳統手段難以滿足征管需要。”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環境保護稅從征管準備到實施征收,都需要各地財政、環保、稅務部門密切合作,實現信息共享,加強征管互助。
據了解,前不久稅務總局和環境保護部已共同簽署《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機制備忘錄》,建立了部局層面的征管協作機制,為各地加強部門合作做出了示范表率。此次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不僅明確各地征管準備工作事項要求,也將進一步鞏固協作機制成果,形成內外聯動部署、上下協同推進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