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符合我國利益的選擇應該是,在短期內盡快實施小范圍、低強度的碳稅制度,同時積極探索設限交易制度,為未來逐步從碳稅轉型到設限交易制度打下基礎。由于碳稅制度的主要優勢在便于實行、政策透明,因此在短期內實施碳稅制度,可以充分發揮碳稅制度行政阻礙小的特點。另外,盡快實施碳稅政策,可以幫助我國在國際社會中樹立良好的國家形象,同時還可以有效地反擊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對我國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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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美國擬向我國等發展中國家征收碳關稅一事,曾有相關人士建議我國搶先發布碳稅政策,占據先機。但是由于目前我國的主要任務仍放在經濟平穩快速發展上,因此碳稅的征收范圍要盡量小,強度要盡量低,而且還需要出臺相應的補貼政策,從而最大限度降低對中小企業和居民帶來的不利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建設符合我國實際的設限交易制度仍然很有必要。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設限交易制度不僅有利于減少政府的負擔,充分發揮市場的靈活性,幫助我國企業從海外買入或對外國賣出減排額度,而且其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也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完善而逐漸減弱。完善的金融監管體系可以有效地防止設限交易制度下金融炒作的行為,發達的證券業務可以幫助設限交易制度建設行之有效的交易平臺。
我國若能采取近期碳稅、遠期設限的政策,那么不僅能夠減少我國目前在國際貿易上的利益損失,而且可以開啟具有中國特色的低碳經濟之門,保證我國在參與新一輪全球性減排的同時,平穩快速地發展自身的經濟,實現新時代的巨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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