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是首先提出在2025年前達到
碳中和的國家。政府為實現這個目標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采取的主要方法就是碳核算和碳審計,以期對
碳排放進行監督和跟蹤。丹麥耗費了大量的精力進行了建筑物的碳審計,以求獲得寶貴數據和經驗來制定出建筑物碳審計的標準和常規化流程。經過大量的實證經驗,丹麥政府在總結和借鑒的基礎上,頒布了十項規定,并從四個方面對建筑物進行重點審計,即照明、溫度控制、通風和噪音。政府還專門制定出了低碳標準,規定所有新的建筑物都必須符合這一節能標準,對于通過碳審計后未達標準的老舊建筑,政府專門成立了專項基金,通過改造和再審計,使其逐漸符合低碳標準。丹麥還在電力和供熱方面采取有力手段進行碳審計。丹麥地處寒冷的北歐,熱能消耗大,與此相對砬,碳審計表明最大的
碳排放源來自電力和供熱方面。于是,政府不斷鼓勵采用
清潔能源來替代傳統能源,創造性地將傳統的燃煤發電轉變為木屑或者生物燃料發電,并大力建設風力發電站。此外,丹麥政府還充分運用了碳審計的信息傳遞功能,將低碳意識貫徹到社會的各個年齡層,其中具有重大創新性的突破是將青少年
兒童作為新一代的“氣候公民”來進行重點培養,專門成立了氣候科學中心來宣傳和普及節能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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